迷人吗?”
来思惊悚地看他。
他却兀自沉溺:“用肮脏的血液养活的人,再割开自己的血管,细嗅这诱人的甘美,不正是物尽其用吗?”
他盯着自己的手腕看了许久,眼见那血液越淌越少,他不满地皱起眉,在来思根本未看清其动作的情况之下,再度抬手在那伤口处狠狠割了一记。
鲜血顿涌而出。
来思瞪大双眼。
沈砚却好像发现什么惊奇的事情一般,惊奇地道:“呀,手筋好像被割断了一根诶,我下手太重了?”
……
“那只手差点废了,后来还是楚恭认识的一位郎中硬生生替他将左手手筋缝合上去的。养了一整年,才慢慢恢复,愈合。后来为了上战场,特意请了西域专司去痕的大夫来上京住了三个多月,才慢慢将那道疤给抹掉。战场之上,最重要的便是身体康健,四肢健全,若教人看见他手腕上的疤,又有内行猜出曾断过手筋,只怕难以服众。”
来思默了默,又继续道:“不过其实说起来,那条疤,若真要仔细观察到的话,并不是完全看不见,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这件事,无人会去留意。伤口毕竟……太深了。”
缝合手筋之时来思同楚恭都在场,包括那位大夫在内,全都替他疼得慌,只有沈砚,跟个没事儿人一般,随意坐在椅子上将手放在桌上,脸上挂着懒散的笑意,任由大夫一阵一阵的扎进他的骨rou之中。若非来思隔得近,看到他额头上细密的汗,当真会以为,这缝合手筋并不是什么大事。
这个人,将自己压抑到极致,压抑到变态的地步,旁人瞧一眼都疼的事情,他云淡风轻。旁人无论如何不敢做的事情他视为寻常,如履平地。
刀子一刀一刀割开自己的皮rou放血,旁的人瞧了只觉惊悚不已。他却欣赏血液涌出来时膨胀的美,赞赏其为绝色玫瑰。
如今再想起当时的画面,来思依旧心有余悸。
她结束自己的述说,闭了闭眼,最终吐出两个字:“疯子。”
沈砚就是个疯子。
他根本不是人。
来思缓过自己的情绪,立时去看是宁,却见是宁站在水里,垂着眼睫,无声地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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