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只打算维持三个月。
现今世上的爱情,都像快餐食品一样,有个期限,三个月,或者三年。只要有期限就好,有个盼头。最怕是古人那种要生要死的爱情观,动不动就相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甚至“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吓不吓坏人?
漫天的星星闪烁,他们手挽着手走在铺满星光的马路上,缓缓地,依依地,正像是任何一对多情的恋人。
她的手上捧着花,而他替她拎着她的手袋,和谐的,温柔的,郎才女貌的一对恋人了。
外滩的灯塔下走着那么多的俪影双双,谁知道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不过是一段有期限的逢场作戏呢?
林黛玉不再欠宝哥哥的眼泪,梁山伯也不再为了祝英台而呕血,现世的蝴蝶,都是毛毛虫变的,爱情的规则,早已改写,都只管享受眼前的这一刻。
话说开了,两人都变得很轻松,很开放。至少,表面上很轻松愉快。
他们在灯塔下拥吻,像任何一对恋人那样。他的吻缠绵而熟练,精通此道。她也配合得很好,全身心地迎合他,俯就他,满足他。然后,他挽着她的手,邀请她和他一起回家,回他的家。
她的心“咔嗒”一下,好像落了定,又好像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几乎没有一点儿犹豫地,她含羞地点了头,可是心里其实茫然。她清楚地知道这回家意味着什么。这并不是她最期待于他的,但是,总得经过这一步,是吗?总算是往前走了一步,是吗?如果她爱他,而又希望得到他的爱,总得有一些什么具体的行为将他们牵扯得更紧吧?男人和女人走到一起,不过是那么些步骤。现世间,谁还会相信冰清玉洁的精神恋爱?
她本来准备了许多的话要对他表白的,可是现在都用不着了,现在他们要以更加实在的形式把那些表白定性。她更近地偎依着他,心里不知是惊是喜,少女的童贞将要在今夜被献出了,而她甚至没有弄清楚,他究竟是不是爱她。或者,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不是真正爱他吧?即使爱,也不知道爱他什么,最初的缘起,好像不过是为了在一众争强好胜的女孩子中排众而出,最后却弄假成真了。但是成真,不也正是她希望的吗?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而且,这么实在。但是童贞这件事,反正是要献出去的,献给他,或者给别人,其实没有太大的不同。难道还指望留到新婚夜,从一而终不成?给了他,他至少是自己喜欢的,是自己的选择,即使明知道这份爱不会长久,可是今夜仍然会是个难忘的销魂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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