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走惯了回家的路上班的路一样,你会习惯很多你原来不习惯的事情。
牢房里的夜晚是真正的不夜天。那本来可以说是昏暗的长明灯,到了晚上刺眼地亮在你的头顶,让你没有美梦、没有幻想,让你感觉不到白天与黑夜的轮换。于是日子接着日子,现实连着现实,于是你无处可逃了,你能看到的只有那盏灯,还有小小的一块天。
为了投奔那一块天地,遇到好天气,我们会申请洗衣服,其实我们根本没什么衣服可洗。
在狱中的人都特别节省,有的是因为家里人根本不给送东西,有的是不让家里人给送东西。我属于后者。我不知道会在里面待五年还是十年,我不能在政治上让家里人受牵连,还在经济上拖累他们。监狱里本来就冷,不活动就更冷,家里给我送了一件新棉袄,紫红色的,里面絮的还是驼绒,比我进来后狱方从学校为我拿来的那件要暖和得多,但是我一直不舍得穿。号里的人看我穿得单薄,决定为我做一件棉背心。棉花是队长让我们拆洗工作大衣时偷偷撕下来的,针是把梳头用的竹篦子上的竹片在地上搓细了钻一个洞自制的,好在面子是一件洗得快化了的衬衫改的,准确地说不是缝起来的,而是粗针大线串起来的。
不仅衣服穿得节省,其他东西也用得极为精细。每个号每天都能得到一盆热水,这是供我们喝的。冬天我们会把水杯放进自制的棉套里,到了下午还可以喝上温水。余下的用来洗脚,洗完脚的水用来擦地,擦完地再把每个人的鞋底擦一遍。那块巴掌大的地被我们擦得油亮油亮的。每天我在那块地上散步,那是在号里惟一被允许的锻炼。号里除了木板通铺,空间的宽度只有两步,长度刚好可以走五步,我曾想,为什么不是七步呢?曹植七步成诗,如果是七步我说不定也成了大诗人。
两年中我只用了一块肥皂,卫生纸用得更加可怜,总是撕了又撕折了又折,反正我有的是时间。现在我用卫生纸接近于病态的浪费,我甚至告诉我的儿子,什么都应该节省,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