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名义上的打工者,能够一直住宾馆,也算是够奢侈的了。毕竟,我们住的“龙腾招待所”在这地方也应该算是中等档次的水平。我们住宿的钱当然是分担。秦帅这人也够哥们儿,他出了七成,我只出三成。这点钱对他来说不过也是九牛一毛。但即使是这三成,对我来说,已经算是要命的家伙。我知道秦帅根本不在乎我占他的这点便宜。只是半年下来就渐渐不对劲了,因为秦帅的房子开始显得拥挤,我开始显得多余了。
这倒不是说秦帅开始嫌弃我这个穷朋友,因为我自己觉得和他住一个寝室有点碍手碍脚。因为我们的寝室里面常常多了一些人————女人。实际上我早料到凭着秦帅的长相和一点很能够欺骗MM的小聪明,迟早会发生这种事情————特别是现在离开学校,失去了更多的制约之后。秦帅在中文系没毕业的时候,就已经是系里女生深深景仰的对象了。他有点小聪明,多少还算是系里的小才子,用他自己以前的豆腐文章来形容是:“一米八几,面白无须,诗词曲赋,种种精通,兵足排篮,样样上路”。在我的眼睛里面,除了对待女人过于轻率,常常换女朋友这个缺点,应该还算得上个比较讲义气和有能力的朋友。
我终于下定决心,自己出去找房子住,却也恰恰是应为他这样的完美。我受不了这小子整天带这女人在寝室里摆出“天使的面容”,说着“美丽的谎言”。很多时候我产生了这样的错觉,这寝室实际上是秦帅和他女朋友们的,我呢,实实在在是一个局外人。
秦帅最早是反对的,他的理由很简单,我看起来也很粗野。他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无论如何,不能够失去我这个铁哥们,我们还要一起在峨眉报业打天下,如果我嫌女人吵闹,从今天起他就再不把女人带到寝室里来。可是最后我还是说服了他:女人既然是衣服,那么破了脏了你就很难再找一件同样的。朋友是手足,按照现在科技,即使断了都可以再生。所以还是不要为了朋友而抛弃女人。最后秦帅还是“很勉强”的同意了。不过我到现在一直都在怀疑这小子的诚意。因为我出来找房子的几天,他非常热烈的为我做参谋,只不过他帮我找出来的公寓全都是按照他二万的小资标准来找,我当然不敢消受,所以就背着秦帅自己找了个偏僻点的住房。
现在我租的这间房子,实际上是个三层楼的小洋房中的三楼一间,是一个快要跨掉的国营轧钢厂原来是职工小宿舍。这的典型的老式洋房,如果放在八十年代的话,大概应该算是很气派的了,想来八十年代国营企业还是铁饭碗的时候,这里面住的至少也是科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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