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斥骂中夹着不容拒绝的命令。
余凡规规矩矩地坐在了沙发上,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响。
墙壁上的钟滴答滴答地作响,每一声都是那么地响亮,那么地清脆。
窗外下起了小雨,有着微微的风,一根根斜斜的雨丝像银针一样插在玻璃窗上。
我也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我点上了一支烟,给了余凡一根,余凡没有接。我使劲地抽着烟,脑海里迅速地闪过大学时余凡生活的一些片断。这些片断像电影里的蒙太奇,在脑海里交替出现。
那时,余凡是我们校园的一道风景。九十年代初,文学的余热还在校园闪着亮光。那时的余凡一点也不平凡,整天奇装异服秀发披肩满口歪诗在校园招摇过市,余凡的家境很富有,父亲在县城郊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煤矿,手下有好几十号人马,足够他大学期间的较为奢侈的花销。那时他会不假思索地买下一双上百元的拖鞋,往口袋里掏钱,掉下的十元(在当时是最大的钞票了)钱他也懒得去拣。那时,我没少得到过他的资助,那时,我的家里经济境况不好,作为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的儿子,我父母能提供给我的只能是最简单的最基本的生活费用。余凡看不过,不断地给我钱。他给我的钱从来不要我还。那时我没有其它任何的长处,唯一就是诗写得比余凡好,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一些诗歌,余凡对我的诗爱不释手,也就对我关爱有加,那时我们形影不离。又黑又瘦的我倚仗着他这棵大树,有着一种信心十足的安全感,照现在的话来说,他处处“罩”着我。余凡特大方,余凡给女孩子送花他会选最贵的买,有时会一次买上百束花,只要谁喜欢就送给谁,为这,他得了个外号,叫“护花使者”。原因是,那些得花的女孩子对花的喜爱一点也不亚于对她们自己的照料,养在花瓶里,浇水松土,开得就是比花店里的花更为鲜艳。他特别活跃,各式名样的演讲赛、辩论赛、联谊会都少不了他,篮球场上也是个虎虎生威的猛将。他还发起成立了个“旅行”(原来叫“女神”,后听从市里一位著名诗人的指点,改为此名)诗社,自任社长,印刷报纸发表作品,还真的招来了众多的崇拜者,我也被他封了个“副理事长”,跟着风光了一回。王欣就是那批疯狂的“旅行”者之一。在三番两次的切磋诗艺中,肖惠成了他最稳定的女朋友。他们出成对入成双,好让我们这些“光棍”羡慕。肖惠跟上余凡后,衣着立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整天花枝招展的,看得女生们都流口水,恨不得个个都成为余凡的女朋友,但余凡呢,就是能慧眼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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