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嘴里有味儿,看看身上衣裤袜子都没脱,穿着牛仔裤睡了一夜,腿都僵了。
桌子上有黑森林蛋糕,我吃得几乎把脸扎进去,管它是谁的呢,先吃了再说。
鼻子上沾了奶油,一只手伸过来帮我揩掉。
我突然想起以前在学校看书的时候,教室里很冷,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趴在桌子上睡过去,等醒来以后就看见宣桦的外套披在我身上,只要他在我身边,没有一次例外。就是那么一个小动作,让人一直暖到心窝。
“大家一起玩,回回你买单?”夏郡问,“都是些酒肉朋友吧?”
“酒肉朋友酒肉朋友,你不给人家酒肉谁跟你做朋友?”我笑,“就那么回事儿,谁跟谁是真朋友?我就是图个人气儿。”
“陈默。”夏郡突然说。
“干吗?”
“咱结婚吧。”
“你有病吧?”
“没有”,夏郡特别肯定地说,“你不觉得咱俩越来越般配了么?”
我心里飞快地盘算,已婚老男人喜欢和小丫头玩暧昧的,他不是第一个。但大家得搞搞清爽,老男人身上值得姑娘爱的也就是钱和一点人际关系了,当然也有很多有识之士有很多值得称道的品质,不过话说回来人家也没准备拿你当媳妇,他人品再好关你鸟事?一次性用品而已,干净没病就谢天谢地了。
中国男人喜欢幻想妆奁丰厚的美女主动向自己投怀送抱,小时候喜欢牛郎织女的故事,很大程度上是被那头老牛感动。其实长大了想想这个传说,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呢?牛郎偷了织女的衣服,威胁她,如果不嫁给他,就不把衣服还给她———首先,是偷窥;其次,胁迫;加一起够送公安局的了。
《别走,我爱你》二十八(2)
老夏不是白痴,他一定有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牢牢看定他,“那好,我去订制婚纱,我要巨型钻戒,我要去欧洲旅行。”
夏郡笑,“那我也要。”
我和夏郡在一片嘘声中订婚。
我们有个协议,彼此保持相对自由。
看起来仍是最出色的合作伙伴,青年天才摄影师,名校毕业的玉女模特儿,媒体频频采访,称我们为金童玉女,我们的合照放在娱乐版头条。人气旺盛,几家世界知名的化妆品品牌表示愿意出七位数请我代言。
“陈默!”小周递过一捧花。
“陈姐又有人送花儿啊。”夏郡的小助理张菲羡慕地看。
我摘下卡片看看,“送你了。”顺手把花儿塞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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