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他手游移,像翠鸟望水中鱼。逢有波纹起时反更看得仔细。自然,这是很烫的,他既不惮作了猛士,那兔肉也回敬他一星半点怒火。正是礼尚往来,公平交易。两相较技之下,鱼狼先叫“咝……”后嚷“哎!”甩去兔肉。兔肉翻过身子,如瑞雪洒降,飘扬落下。我见机得早,摊了厚厚一层青枝上剔下的叶儿于双掌心上,“呼”的接住。
像放下哄睡着的BABY在摇篮里,放下兔肉,鱼狼看了我的表演,不好意思又亮出羞郝的招牌笑容来,看得我是狂晕。鱼狼就按住了,撕扯下一条肥腿给我。
我马上一口掂量着咬去,仍有些烫,可以克服。入口奇香,本味中夹入了一些枝子的馨,冲淡了它自有的腥味。那肉是紧绷的,瘦得可怜复可爱,松脆中夹入了一些绵软。吃起来不需加油撒盐,而味道自然具备,别是一种香。我吞咽了下去,想,这要算我平生所吃最香的一餐“饭”了。肚子早已饿了,自是饕餮之客,正是欲下口却松口,未曾吃已行饱矣。我继续吃去,见他不曾吃,却自握了已发冷的兔肉,“豁”的自三瓣嘴处撕开去,大开肚肠,将喉管与肚里的一应肝肠等物,连同肛门一齐理下,轻轻的只一拽,那肚里物事像鸡蛋一样已缩拢成一团,这一拽全到了指尖,拇食两指拈住扔了。才不慌不忙分明却急不可耐的扯下一条腿便往嘴里塞。
我脸一红,想起一件烧烤往事。一日在家,见邻居小孩钓得一笆篓鱼归,遂苦央求得一尾。竹签串了去架着烧。鳞甲一个劲儿的卷,估计将熟用手一抹,脱衣服一样的容易。也不管了,拔去鳍就像拔掉十八岁生日蛋糕上的蜡烛一样利落,去嘴里时一咬,便一嚼,“噗”一口全吐将出来。不是没熟,熟透了,乃是一口咬破了鱼肚中的苦胆,汗液溢得满嘴都是,直苦得我呲牙咧嘴抓耳挠腮,疯狂的去水缸中找水喝,性急如丧家之犬。
这一次对我的直接影响是无影响。因为它并没拾掇去了我的嘴馋。事已过五六年,每每思及,还感到那种苦在口腔中共口水一起荡漾。我想它是在赏鉴腭堂里情景,流连忘返,至今未肯离去,噎得我饭也难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