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噎得我饭也难吃下。
若今天换成是我“掌勺”——姑且说是掌勺——分解兔肉时,不记前车之鉴,呜呼MYMOMI,定又陷入苦海矣!吃一堑,长一智,长的什么智啊,知之为知之,不智为不智。要不是他,好险啊……
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2…4)
第十九章我要我和你都不再苦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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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愿意为我做一件事,愿意为我冒一次险,你已爱上我了。
如果你知怜惜我,知爱护我,你已爱上我了。
《情人定律》
做一件事——只要不是半天或少于半天所能完成者——必须无可逃避的遭遇一二再,再二三的中断,想像流水不腐那样的绝不作一丝丝停顿,一定做不到,不必问原因。绝对没有“或许有可能”一说。比如写一部长篇小说,经年乃成,然而大半时间却在碌碌无为中耽搁掉了。因为我想我无论如何总得要睡的,饭总是要吃的,线总是要上的,天总是要聊的,——约会总是要赴的,GF总是要泡的,迪总是要蹦的,歌总是要唱的……门面上说是调节身心,我却不解哪来那么多身心可调节。所以说我想这该叫沉醉堕落,——所谓新人类也…但是——每逢此时,“但是”这个东东总能施展翻天妙手何等巧妙而不留痕迹,多少沉冤旧案都经了它手昭雪——当做某事时,自己心里也随时牵挂着,有耽搁后还得重新拾起来重新做,得去面对,才不管你心里是否情愿呢…之所以说狂昏就在这里。我想写小说者尤其深有体会。行万里路者也是罢。
刚吃兔肉时,我心里想得能长住此地,如果上天再赐予多一些安全,饿了便有喷香的肉食,人生得以生活如此,也算是个不错的归宿。这时便积余了一些倦怠。吃过,又不是急着要走,森林里虽有罪恶,只宜清理祓除,不宜纵火焚山,眼睛一闭,而竟能入了睡乡,得与周公煮茗品茶,携手闲话。身在梦里而倦怠犹有增无减。等到醒来,鱼狼也睡着,倚在一棵树身上,两腿交集了前伸,左手枕在后脑勺,隔着树,右手斜放,像喝醉的人般散漫,手上犹抓着骨头。
我心里会涌上爱怜,是我也始料未及的。我想我此刻能为这个男孩做些什么。给他披上一件衣服,这乃是最经典的情节。可惜日正当午,身上穿的这一件都想脱下来,反而给他增温了,不现实之极,——况且哪里去找衬衫来啊。此路不通,另觅别路。增温不成,降温我想总相宜。可惜没有扇子。芭蕉一般浅水或者池沼中最多,此地没有。棕榈的大叶子也可以做扇子,四面一望,原始森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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