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上开的那个“知心姐姐”的专栏那种性质。
有一份社会职业的感觉很好,而且,在那个节目中我拥有了一批固定的听众,找到了一种被信任、被依赖的感觉,很有一点带着小虚荣的满足。我父母甚至希望我能借着这个工作正式把组织关系调进那个单位,重新抱一个铁饭碗回来。
很遗憾的是,这职业也短命,我在一年后辞职了。我不想一成不变地、每天在密闭的直播间里、对着一群看不见、又不认识的老面孔说那千篇一律的开场白:“深夜的人,是最真实的人”……
之后,我去了北京。像许多文学青年一样,我们把北京当成自己的淘金地和避难所,以为呼吸着那里浓厚的风沙就能熏陶出更高深的文学境界来。
《没人知道我爱你》二
我喜欢生命里只有单纯的盼望
喜欢只有安定缓慢的成长
喜欢岁月漂洗过的颜色
喜欢心底没有唱出来的歌
我去北京最关键的理由还是因为裴俊。
裴俊大我八岁,是个不大不小的商人,他的公司在北京和其他一些省会城市都有办事机构。他们企业是我做的那个电台节目的冠名单位。我在他到江城出差的时候很自然地就认识了他。他说他们公司企划部赞助我主持的栏目就是因为我的声音很好听,很有亲和力,就像他的企业定位。不过,他本人更喜欢我不说话的时候,他觉得那才更有亲和力。我就听信了他,在和他最初相处的时候,很节约我的口水。而且,我抿着嘴的时候也可以让他不那么注意我的一口虽然经过漂白但也偶露峥嵘的四环素牙。我知道,和这样一个看上去很有涵养、很淑女、很斯文的我在一起,他不会觉得丢人。
裴俊有点钱,具体在小数点前面有多少个零,估计他自己也不一定确切知道。反正到他那个境界了,所谓钱的概念,绝对不是一摞摞的钞票了,那不过就是一些数字,来得容易也去得快。他知道该怎么用些小钱来收拾自己,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这让我很有面子。他舍得在我身上花钱,而且花得不庸俗,不着痕迹。比如我说我喜欢金庸的小说,他就用特快专递给我邮一套36册精装版的《金庸全集》。又比如说为了见我一面,他坐早班飞机来江城,和我吃个中饭以后又坐飞机回北京。他这么做让我很受用。我喜欢这种像梁凤仪的财经小说中才有的生活场景,在现实中享受超现实。
裴俊身上有很多值得一提的优点,但那些优点好像不能成为达到某一种结果的必然条件。我说的结果就是我和他后来谈恋爱这件事情。天知道他哪一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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