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带上了虚浮的色彩。在我看来,“体
面”其实是自尊自爱的外在表现。有人也许会说:“体面不过是一种包装,
一种希望被他人认同的形式而已。”我却认为,人,既然生活在群体中,就
需要这样的形式和包装。这不仅是为了赢得他人的赞许,更是自我心理的需
要。难以想象,第一次约见女朋友的男士,会把自己故意搞得蓬头垢面;也
难以想象,热爱家庭的妻子会为一个乱七八糟的家而自豪。我们虽然不需要
为迎合他人而一味地矫饰自己,但是渴望得到尊重,按社会公认的基本标准
检点个人的举止,却是人之常情,是人的起码修养。
况且,体面不仅仅存在于个人整洁的服饰,抬人的态度,得体的言行,
更在于磊落的行为和尊严的人格,进而累积成为一个国家的形象。它直接表
现为一种羞耻感,有一种对公众舆论的敏感。这种羞耻感即使在缺乏他人监
督的环境下,也会表现为自我的约束。亚当和夏娃以裸体为羞。而人穿上了
衣服,并不一定就自然拥有了体面。
我相信不少人与我有同样的经历:过去见到行乞的人,往往怜其不幸,
助以小资,但现在,厌恶之情却常常大于怜悯之心。原因就是许多人以行乞
为职业,或自残肢体,或无病呻吟,以人格的代价骗取同情,不劳而获,甚
至聚敛财富。最难以容忍的就是利用孩子行乞。四五个不满十岁的孩子被逼
迫或诱骗着向陌生人伸出小手,极熟练地将几句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行乞
词”操练一遍,拿了钱后,一转身交到躲在暗处的成年人手中。那人见是大
张钞票,便鼓励几句;如果是一把零钱,便训斥有加。只见孩子起劲地讨着,
成年人稳当地收着数着,那场面真是我平生最痛恶的:难道还有比剥夺孩子
的自尊与体面更难以容忍的事吗?一个伤残的孩子还可以读书,一个穷得读
不起书的孩子还可以自食其力。一个从小没了羞耻感的孩子,能做什么?一
次,与几个朋友从餐厅出来,迎面遇到一位面色红润、毫无困顿感的中年妇
女,牵着抱着三个毫无相像之处的孩子,声称一家四口遭灾,几天没吃饭了,
要求施舍。那三个小人在她的推搡下怯生生地伸出小手,拉住我们的衣角,
眼珠转来转去不敢看人。嘴里嘟嚷着几乎听不出的恳求。我忍不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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