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原来程吟对隋风是这样的感情?!白晚恍然大悟,在惊异于程吟情感的同时,又不禁有些迷茫——那隋风和自己呢?
他想起一次醉酒后,隋风搂着他,嘴唇有意无意地擦过他的脖子,仿佛一个若有似无的亲吻。
那是亲吻吗?
白晚不知道,他心乱如麻。
生日会之后,看似什么都没有变,却什么都变了。
至少对白晚来说是如此。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塞得死死的玻璃瓶,里面晃荡着guntang的水流,却一点儿都倒不出去。
他感觉自己要爆炸了。
第六章
程吟打开家门,扑面而来一股刺鼻的酒味。他连忙把买的菜放在鞋柜上,大声唤道:“隋风哥?”
隋风刚起来,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只穿着一条短裤,光着膀子坐在客厅支起的小饭桌旁,手边的啤酒瓶空了一半。
“哥你怎么又喝酒?你昨晚明明答应过我……”程吟跑过来想要抢他的酒瓶,又不太敢动作,最后委委屈屈地坐下来,目光里满是恳求。
隋风最怕看见他这样的神情,烦躁地一挥手:“昨晚我喝醉了,说的话当不了真。你别管我!”
“……”程吟的眼睛红了,翕张着嘴唇,似乎想争辩什么,但到底没说出口。半晌,才低声道,“我去做饭。”
厨房里很快响起了炒菜的声音,隋风的一瓶啤酒也见了底。其实他酒量很好,昨晚那么多白酒也没怎样,现在一瓶啤酒根本不是问题,只是空腹喝有点难受罢了。
他按了按自己的胃,忍痛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抱起双臂看着里面的人。
程吟围着围裙,背影很清秀,瘦腰窄臀,肩膀也不宽,像个高个子的短发女生,很难想象这样瘦弱的身体里能爆发出那样高亢的声音。程吟的声音条件与白晚一样,都是得天独厚的,虽然技巧上还有待磨炼,他却有一个白晚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他比白晚更懂如何融入和表达感情,可以说,他比白晚更适合当一个流行歌手,为大众唱出情感心声。
他是天生的歌手,本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自己和乐队身上。
可是他跟着他已经快二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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