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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跟在孩子王似的隋风身后当小兵,后来又一路跟着他上了初中、高中、大学,白晚离开乐队后,程吟主动提出要来当主唱。隋风原本是不同意的,他知道程吟抱着什么样的心思,他甚至想要对他说清楚,让他离开算了,就让乐队解散算了。可是程吟先他一步将乐队的其他人找来,当着大家的面,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梁成著他们当然是惊喜赞同,这样乐队不会解散,隋风也不用夜夜酗酒了。梁成著甚至开始撮合他们俩,他一向看不惯白晚,觉得白晚太清高,相比起来,还是温柔体贴的程吟更加讨喜。可是程吟从来没有对隋风有过越矩的行为,哪怕后来他们搬进了同一个房子,程吟开始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了,他也没有说过一次“我喜欢你”。
好像不说,隋风就无法真正地拒绝他。
程吟将锅里的土豆盛出来,关上油烟机,一转身,对上隋风的双眼,愣了一下。
“哥……你站在这儿干嘛?”
隋风也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好像一个偷看的变态,他摸摸鼻子,想说点什么,一开口,却打了个酒嗝。
“……”
程吟忍不住笑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推他:“叫你不要喝酒,臭死了。”
“真的吗?臭吗?”隋风故意对着他哈气。
程吟白`皙的面皮迅速地红了,仿佛染了胭脂似的,分外妩媚。
“哥,你太讨厌了!”
这句话说出来像在撒娇。从小到大,程吟一直喜欢对他撒娇,乐队其他三个人还笑过他,说程吟是他养的小狗狗、小宠物,只有白晚面无表情,从不跟着起哄。那时隋风还觉得白晚在吃醋,暗暗欢喜。现在想起来,简直是一场笑话。
白晚那人,根本不懂什么是感情,又怎么会吃醋?
一切只是自作多情。
一想到白晚,想到前阵子的偶遇,隋风的心像浸在了冰水里,什么兴致都没了。
程吟还倚在他的胸前,推着他往客厅走,从脖子到耳垂全是粉`嫩嫩的,一低头就能触碰到。
在客厅站定后,隋风深吸了一口气,轻而坚定地将程吟推开了。
程吟僵了一下,缓缓抬起头。
隋风一对上他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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