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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乞丐有多少年,喜欢那人就有多少年。如今,又多了十年。
也不知她对我的离开,有没有那么丁点的想念。
那是我当乞丐的头一个月,跟着江沅学着如何碰瓷的头一天。
江沅是乞丐里的头头,是她将我从荒郊捡回来,也是她,将我送回了这座大宅院。
彼时我七岁,虽然年纪已是能念学的程度,但我磕着了脑袋,除了记得自己叫花璟,别的一概不知,就连生活常识都一窍不通。
江沅求了人,医好了我,还给我的名字找了个不算鄙陋的璟字。
她大我二十,便干脆恬不知羞地认了我做干儿子,还想让我跟她姓,叫江景。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我做她干儿子而不是干女儿,正如她自己明明是个女人却要假装成一个男人。
“做乞丐的,千万不能让人知道你是女孩子。”她说。
我如今这般喜欢看些不同世俗的话本子,很大程度上有江沅的缘故。
她是个女人,却喜欢一个女人。为了她,甘愿牺牲一切。
而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以为喜欢一个人,就是将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掏出来,不管男女。
所以当我将碰瓷来的几个铜板跟着一堆嫖客的银钱一同砸向那人跟前时,我便晓得,我陷进去了。
那人看上去与我差不多年岁,明明底下一堆的客人,但她却看到了扔铜钱的我,仿佛我丢的那几枚子儿是对她的侮辱。
我举在半空的手收也不是,招也不是,满脑子都在想着我怎么是个乞丐。
我的那几个铜板,很快被淹没在一堆银钱里。
在龟公发现我并叫护院之前,江沅将我拉离了醉仙楼。
回去的路上江沅不停骂着我笨,说是砸下去的钱不一定到她手里。但我却觉得挺值。至少她一直盯着的人是我,那些嫖客给的钱再多,她都没有看他们一眼。
尽管如今的我已是能付得起比当年的嫖客还要多几十倍的嫖资,但我却再没机会回到当年的那栋小楼。一方面是我的身份不能去那种地方,一方面是我去了,那里也没有了她。
江沅将我挨打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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