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面下的火山口不知何时就会爆发,然后就会在一小时内吞噬了整座庞贝城。
九七年春天的一个下午,风和日丽,我和她去安惠北里放了最后一次风筝,回家的路上我说咱们分手吧,她没听清,我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补了一句:〃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挺没劲的,我需要到外面的世界寻找一些激情。〃
说完这话我撒腿就跑,大步流星往北辰那个方向狂奔,跑了五十米以后我停下脚步回头看,她呆立在原地,右手拎着我亲手扎的那只看上去象一只黄雀的大风筝。见我回头,她的手一松,风筝掉在地上,然后她就低着头不管不顾地猛踩那风筝,直到把它踩得支离破碎,最后没得踩了,就干脆光跺脚。那一刹那我甚至能感受到五十米开外的地面在颤抖。
第25节:与她重逢是巧合
离得挺远,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在哭。我没哭,只是觉得有点无奈,有谁能违抗宿命呢?人生毕竟不是好莱坞电影,您不能指望仅凭我的一已之力就打破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吧?
离开她以后,我的生活变得一团糟,我那间小广告公司连续亏损,新柳的蜜除了花钱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我的房间一天比一天更脏更破,我的身体也因为周而复始的夜生活变得越来越差,有天晚上我竟然想到了要自杀。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九七年七月的一个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后,被哥们儿送回家,他们把我扔下以后就又出去泡吧了。然后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用冷水洗脸,这时正好看到浴缸旁边放着一罐没开封的必扑。这东西对于一只昆虫来说是致命的。
我突然想试试,于是就高举着药罐儿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它放到日光灯下仔细端详,转了几个圈之后我想,对于一只不幸闯入人类生活圈的螳螂来说,爱过痛过笑过哭过之后,还有什么是值得留恋的呢?应该没有了吧。
然后我就对着自己的脸部按下了黄色药罐上的的黑色按钮,那一刹那,呛人的气味扑面而来,从鼻腔直入肺部,我开始剧烈咳嗽,不停地打喷嚏,在地上痛苦地打滚,思维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缓慢,往事一幕幕浮现脑海……作为人类,你也可以通过就着酒服食大麻来体会一下刚才我所形容的那种感觉。
后面的事就很尴尬了,那罐必扑的浓度并不足以使我当场毙命,但却使我现了原形,那是我第一次在清醒时看见自己的丑恶嘴脸,我被镜子里的那只全须全尾的大螳螂吓坏了。在那天以前,我曾经后悔过和盼盼分手,但是自从见到自己的原形之后,我觉得当初选择不和她在一起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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