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上,厕所边,别说走一走看一看了,连撒泡尿喝口水都是极端费力的事。我们是半路上的车,离起点站和终点站都是一千公里。我们自是没有座位的,好在关键时刻,我嘴巴也能侃,时不时也能吐出几朵莲花,很快便和有座位的兵哥以及一些打工仔混熟了,挤一挤的要求很快得到了响应,方方的肥屁股总算没有展露在四周贪婪的目光中,终于稳稳地和蓝皮椅子“零距离”了,只是便宜了旁边那小子,方方的加盟使他都不知该说点啥了,我看到他的喉结时不时地蠕动一下,我几乎就能听到他吞咽口水的声音。这小子脸都有些红了,耳朵上面好像也充了血,我想他的裤裆也该扯蓬了吧。没办法,车上太挤,为了能坐一会儿,就让这小子占点小便宜吧。我是男的,在人多的地方,往往成了弱势群体,没有谁愿意让我和他们挤了,女客倒是有,可我这张苍白脸,排骨身,远远达不到让她们挪屁股的地步,我只好站着,看着窗外一滑而过的风景……
火车跑了八百里路,老子也就站了那么多,一里也不少,家乡的车站到了,我两条腿也跟灌了铅一样,终于解放了,方方扶着我出了站台,我们立即转乘公共汽车。三个小时后,到了老家所在的县城,而此时是夜里十一点多钟,县城的小街上,一盏盏昏黄的路灯,像黑夜的眼睛似的,瞪着稀稀拉拉的行人和偶尔匆匆驶过的几辆汽车,间或响起一两声喇叭,忽地,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只见一条鬼影子般的人风也似的从我们身边冲过,后面尾随而来的是凄凉的呐喊:“抢钱了,抓住他!抓住他呀!”
(十七)
我吃了一吓,赶紧拉着方方去了就近的一家旅馆,还是先住宿要紧,深更半夜在春节前的小街上行走,无异于自己跟自己的钱包过不去。
旅馆管理得不严,登记时我要了一个单间,他们问我俩结婚没有,我说结了,小孩扔在家里都能守屋了,他们也不要求看结婚证之类,我和方方又可以亲密接触了。
我们弄了一些干粮来吃,吃个半饱后,简简单单洗漱后就上了床,方方也知道我是扶不起的阿斗,也不怎么怕和我同床共枕了。她说她一直都不喜欢做那种事,像我这样的男人反而更好,因为她始终认为,女的脱光全身,还要把四肢摊开,尔后让一个大男人骑上去,把那尿尿的玩意儿塞进肉里,来回抽动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她不喜欢好笑,她只喜欢有一个能爱护她关心她的好男人。我做不到,我似乎爱护不来人,也不知该怎样去关心人,方方的这种想法,要是倒退一两百年,宫里的太监自会把她爱若珍宝。我不是太监,我也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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