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架小迷车你开,怎么样?嫁了算啦,我大大小小,也是博士哪,也不辱没你啦。”我说。
“你父母呢?”她问。
“我父母?有什么办法,我妈妈只好继续步行去买菜。”
“那不公平。”
“噢唷,这天下不公平的事多著呢,你看开一点,别念了三两载法律就想替天行道了。喂,你父母呢?”
“我喜欢的,他们没问题。”
“订婚吧。一下了我出去买个花,跪一跪,就算了。我银行里还有几百镑,买只芝麻绿豆的宝石戒子好不好?”
她看著我。
我指著她,“想什么,我全知道,告诉你,不是为了四姊。”
“她终是你心目中最难忘的女人。”
“是呀。”我笑,一天写一篇小说,投稿到读者文摘——我最难忘的人——”
“去你的!”
结婚就是这样便可以了。结婚想久了是不可以的,想久了可怕,老实说,我又不是公子哥儿,小燕配我,我还真算幸运,她有她的好处。
毕业之后,我找了一份工作,在小大学里做助教,那份薪水不稀奇,拿经验为上,将来别处出路也好点。
至于父母们一向不说什么。但凡没有大把钞票的父母,聪明点还是闭上嘴巴好点。有钞票的父母呢,也且别乐,子女听的不是父母,是花花绿绿的银纸,一般的悲哀。我与小燕极不喜欢小孩子,我们可能一辈子不养孩子,养来干什么?又不会生出一个爱因斯坦来,人口已经爆炸了,省省吧,数十年来喜怒哀乐,何苦害一条生命?我们订了婚之后,住在一起,一层很漂亮的小房子,月租十二镑。两个人过得很舒服。找到工作之后,便去注册处签字。什么也没有,咱们没有做戏的本钱。她穿了一件米色的衬衫,米色长裤,一顶很好看的帽子。我呢,也就是老样子。照片都不拍,拍来干么?有人一年拍三次结婚照片,我觉得小燕跟我蛮合心意。
后来我们没见过四姊。但是我们都把她记得牢牢的。
要去找她,还是容易的。除非她回了香港,即便她回了香港,要找那么一个人,也容易的。
一个人只恋爱一次,至少小燕是爱我的。
两年后她拿了律师资格,威风得不得了,要回香港去见父母。这些年来我们省吃省用,也有点节蓄,见了父母,不会交白卷,她有她的,我有我的。
小燕成熟了。
可是脸还是白白扁扁的,只是多了一种自信。
我们—下了飞机,亲友一大堆上来,我头晕脑胀的点著头。出国之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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