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到底是结婚了,真是感激老天的垂怜。算来他们都是服务业的一员,食欲和性欲本就是分不了家的。天作之合。
“天作之合”。是二哥写的横批,贴在我们家门口,很久都没有人去撕。大门左右的“喜鹊喜期传喜讯,新燕新春闹新房”倒是几天后就被风刮跑了,没有横批贴得牢靠。
死得其所2
婚礼上来了很多形形色色的婊子,那时候花花还没有离开我,我搂着她在酒席上坐定,对她们评头论足。她艳羡的目光游离在婊子们的衣服和鞋子上,她说她自己简直上不了台面。
她刚打完一次胎,乳房肿胀得很,索性不戴乳罩,任它们自生自灭。有时候她要我去吸那流出来的乳汁,我不肯。
她就说:“本来是你儿子吸的,你不是不要他吗?现在你得代替他来吸,这是你们爷儿俩的责任。懂吗?责任?责任感?”
三姐喝得烂醉,拽着婚纱跑了好几趟厕所。三姐夫的小脸通红,还泛着亮光,说话也语无伦次。看得出来,他们都高兴,喝得高兴,醉得也高兴。
你猜,我见到了谁?人妖啊。那畜生也来喝喜酒了。明显她是老了,头发都留到披肩了,网吧早不开了,居然也嫁了男人。她只字不提你,但我们之间除了你真的没有别的话题,于是我们相互笑几下,各自喝各自的酒,吃自己的菜。
曲终人散之时,人妖和我握了握手,她夸花花漂亮,问我何时结婚。
我说:“穷,没钱。”
她摇着头,想说什么,又摇着头。她望了望酒店的大壁画,踩着高跟鞋离开。那壁画上是一大片的柳树林,绿得不可开交,枝枝蔓蔓分也分不开。
我说:“花花,我的心肝,我想到那壁画下撒泡尿。”
花花一皮包砸过来,毫不留情。
死得其所3
你不能够相信,我们都活得很好。我自己也不能够相信,我们都活得很好。
在你离开的第三年,你仅仅离开三年,你看,我们都把你遗忘了。
遗忘刚开始的时候是刻意的,告诫自己要遗忘你,还有那段有你参与的年少往事。慢慢,遗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再需要提醒。
把回忆放进回收站,把回收站清空。残存的记忆被现实的浪头冲刷着,那沙丘终会崩塌。
谁真的能时刻想念谁呢?吃饭时想念,撒尿时想念,拉屎时想念,睡觉前想念,睡梦里想念,梦醒后想念;和一个人说情话时想另一个人,和一个人做爱时想另一个人。这样的想念难度太大,没有谁能做到。
记忆是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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