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什么大学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重点高中里出意外的几率几乎没有。男生女生除了偶尔互相问个问题,基本上是老死不相往来。而我的发育又晚,到高三才开始长个儿,所以没出任何意外地,我上了那个有塔有湖有美丽女生(后面的这个最好别信),号称“一塌糊涂”的B大。
我的大学第一年在一个叫做信阳的地方度过。那一年真他妈的不是人受的,我们被送到那里据说是为了培养我们的马列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以便将来毕业做一个更有用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我在那一年的收获是长高长壮了很多,而且我还获得了三点书本之中永远学不到的理论,当然这三点不是马列主义不是爱国主义也不是集体主义,而是:
第一,背完了《新概念》第三册,认识到了英语的无比重要性。
第二,我完全相信了女生一顿饭也可以吃五个大肉包子是事实而不是恶狼传说。
第三,在理论上完全搞懂了男人的坚硬到底是为了什么。
然后,我作为一个在理论上完全成熟和身体上做好了充分准备的男人,回到了B大,接下来自然是在某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我被一个很可能也吃过五个大肉包子的女生征服了。是的,你很聪明,这个女生就是我优雅的前女友──法国文学博士,住在美丽的塞纳河畔,当然她现在已经完全和我翻脸了。
你可以遥想当年,十七岁的陈小北是多么爱慕着这个美丽而又优雅的姑娘,
不仅为她献出了宝贵的少男的童贞,而且还硬着头皮去读那些不是一般恶心的法文诗,甚至还想方设法地去结交那些不太正常的“诗人”,为的是可以让他们帮忙写几首诗在关键时刻送给她,比如这首我还依稀记得的:
爱不完你零落的双眼,
忘不了你朦胧的歌喉。
舔一下吧,
梦中的女神,
我是猪肉炖粉条,
你喜欢么?
这个学法文的女孩子接过这首诗看了半天,我当时吓得心里咚咚地跳,手心里全是冷汗,因为我对现代诗一窍不通,我实在不相信这个东西可以表达我美好的情意。但是那个我唯一认识的诗人死活说这是首完美的求爱诗,连西门外的那两头石狮子都能被打动。
最后的结果是她把这张纸仔细叠好放到书包里,然后深情地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发誓要嫁给第一个给我写情诗的男人。”接着强烈要求我把肩膀借给她一下午,后来到了晚上还不想还,以至于差点在未名湖的小树林里行了苟且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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