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不自禁,呆了呆。
“换成含羞草吧。”他伸手做势止住,对阿伦说:“这杯算是我请这位小姐喝的。”
没有人能描绘出我此刻的心情,哪怕现在他说要请我喝尿喝盐酸,我也会服服帖帖甘之若饴。不管怎么样,事情总算有了眉目,我搜肠刮肚,想说一句能让他惊艳的话,可嘴唇嚅动半天,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尴尬中,身后的乐队突然换了支曲子,主唱手史晔沉着嗓子开始唱清音:“今夜美丽的相逢,于人生只算弹指一瞬间,爱人呀你可要相信,这一瞬间,错过了永远不复回。”
他的声音非要这样唱时才能显出功底,酒吧里顿时人人静静倾听,枫也侧过了脸看舞池,暂时忘记了我的迟钝别扭。
“谢谢你的酒。”想了半天,脸上含羞带怯,可到底还是说了句客气话。
“没什么。”他微笑,修长的手指接过阿伦递来的杯子,稳稳地放到我面前:“女孩子最好不要点”螺丝起子”,后劲足,喝醉了自己也不会知道。”
“我……,嗯。”我本来想说没事我酒量大着呢,可又一想,也许他不喜欢喝酒的女孩子,忙把下面的话咽下去,乖乖地低头啜饮料。
“你似乎常来这里?”他轻轻问:“我总是看到你坐在这里听歌。”
我是只会傻笑。
“你这孩子。”他也笑了,浓眉略略上挑,儒雅得不像话。
他的脸庞很清秀,刚毅和沧桑只是表现为一种表情,第一次这么近又这么认真仔细地看他,虽然只是一分钟,我却狂喜不可自制,有点坚持不下去。
从这天后,我明正言顺地和他打招呼,然后挤过去坐在一起聊天,我们的交谈总是以一种缓慢到几近停滞的速度进行,而我往日的伶牙俐齿在他的面前也变得毫无用武之地。
等再熟了些,我问他:“你的工作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喜欢在纸垫子上写句子?”
他笑了:“原来你就是那个偷看我垫子的小丫头,可惜我不是文艺青年,我不过公司里的一个普通职员。”
这样囫囵的回答居然也让我满意,事实上,无论听他说什么我都会心花怒放,犹犹豫豫,我在心里憋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你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女朋友?”
“为什么这么问?”他奇怪,看了我一眼。
这一眼几乎令我崩溃,心“扑通扑通”蹦得像要从嘴里跳出来,我低下头,看着他的手正放在桌面上,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在灯下灿莹莹发出微光。
拼着最后的羞涩与勇气,我奋力说:“我想做你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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