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明,欧洲的各种语言中没有任何一个词能准确地定义这种关系。collaboration(合作 / 通敌)这个词语其令人不快的与敌人勾结合作之意;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语境下才开始使用的。3鉴于武装冲突、征服、战争、侵占、镇压、领土扩张以及伴随这些行动而来的后果史不绝书,你可能会好奇,二战期间德军的侵占现象到底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竟能催生出一个新的概念?4对这个问题的全面性回答,要去一系列德国侵占体系的研究中寻找。
战后,几乎所有欧洲人民都表现出了对与纳粹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接触之极度反感(毫无疑问,这种反应是出于自利,且往往欠缺严谨的思考)。要想准确计算遭到lsquo;战后报复(postwar retribution)的人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即便是根据最保守的估计,也至少有几百万人,即先前在德国占领下人口的2%3%,伊斯特 万戴阿克(Istvan Deaacute;k)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写道,对有罪者的惩处各式各样,从战争最后几个月里的私刑,到战后的死刑判决、监禁或苦役,不一而足。除此以外,还会将lsquo;通敌定罪为lsquo;国耻,剥夺lsquo;通敌者的公民权利,以及 / 或对其施以罚款。另外还有一些行政手段,如驱逐、警察监督、剥夺他们在某些地方旅行或居住的权利、撤职、剥夺退休金权利等。5引用海达科瓦莉[1]在其沉痛的布拉格回忆录中的话来说: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人真正幸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