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真以为他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并且不象是穷人家的孩子,因为他面如敷粉,唇若涂丹,气质娇贵,黑白分明的眼睛灵活且充满镇定。而那时,他尚不及一只凳子高。
后来,我根据丹的这个记忆,判断他应该是被人贩子拐卖到曼谷红灯区的。但,不论丹真正的出身如何,命运已叫他“生”在了老金客人妖歌舞团,他的人生从那里展开。
不知道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金老客没有即时替丹做人妖变性手术。他在歌舞团中,除了做众明星人妖的小厮、小弟、学习基本的歌舞技巧之外,就是担任群舞中的过场女孩。
就这样过了三年,他渐渐长大。几年前,令老板惊艳的那种超乎性别界限的漂亮逐渐被男孩子的俊美所替代。在老板决定替他动整形手术前两天,他被他的第二个老板买走了。
这次他的价钱是五千美金。
二老板是个中东富商,不晓得是挖石油还是做什么非法勾当发了横财,他买他去做他的“男仆”。
稍后,命运袭来,丹才知道何谓“男仆”。
他看中他的原因不外乎有三——他是男孩子;年纪小而易调教;且俊美。
他成为他的小玩具,消遣物与禁脔。
这个“仁慈”的二老板买下他一年半后,便去了美国。也许美国的男人与女人都无法排遣他的寂寞与无聊,不久他着人将他的“小玩具”空运到了纽约长岛的别墅。
丹在这间别墅中困守了一年。
这一年里,他学会了说美国话。
然后有一天,他趁老板与保镖不在家,厨子管家用公家的银子开私人派对,门房与邻家女佣调情的空挡,逃走了。
会放弃锦衣玉食,冒险逃走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源自于恐惧。
他越来越怕老板的新花样。
另外,他还拿他当点心,招待他的贵客。
再有,一年下来,丹多多少少从其他佣人与邻居、保镖、电视新闻中知道,老板的这种行为在美国是不被允许的。
机会来了。
他被巡警捡到,带回警局。
十分钟的谈话足以说明一切,他的二老板虽然得以保释回家,但等着他的是旷达一年之久的丑闻官司。
至于丹,美国是个法制健全、爱心遍布的国家,鉴于他以往悲惨遭遇,移民局同意纽约州立儿童保护机构的申诉,准许他留居美国,正式成为纽约州公民,挂靠一福利儿童院,等候热爱孩子的善心家庭来收养他。
这个等候,足有九年。
直到九年后,我的父亲魏立峰应我魏东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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