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成为丹、荣、泰、刀四人的法定监护人,这个等候才告圆满结束。而在这九年中的头四半年里,丹连续换了八家孤儿院。原因无它,他总等不到有人来领养他,便受到管理人员的侵犯。
每次都一样。
起初,他向院长举报,侵犯他的人随即被解雇或检控,而后等待他的便是其他管理人员的联合报复,最后甚至院长亲自来试他。
渐渐的,丹明白了。
因为谁都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来到孤儿院的,每个人都知道他为什么老是从一个孤儿院送到另一个孤儿院。每个人都这样想:既然他本来就是别人的玩具,自然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玩具,这令他后来对自己的经历三缄其口。
丹一直不知道,其实他的个案在纽约州儿福社诸多案例中相当有名。我家律师们送来的第二批调查宗卷里关于他的部分全是直接从州档案局的司法宗卷调出来影印的存档。
那一叠叠页脚印着儿童性侵害案件编码的宗卷清楚地勾勒出丹那些不断被污辱欺凌出卖伤害的噩梦般经历。台面上的已是那么惊人,我无法想象那些被特权人士动用手段强行压下,或是他本人隐忍未曾检举的情况会可怖到什么程度。
至此,我才隐约明白过来,丹的眼神比荣他们多出什么。那是对人性根深蒂固的嘲讽与怀疑、恐惧与警戒,它们在他的心灵深处已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痕迹。
我把这些调查宗卷统统拿去给我那位温柔慈爱的母亲看。她看得手都抖,还没看到一半已经在喃喃地叫着“上帝”。
丹的遭遇更是令她连续两个晚上无法入睡。
她跟爸说:“这些孤儿院……天啊!那个德…圣…拉琪尔斯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而那正是丹待过的最后一个孤儿院。
一个“好心”的法官在得知他在纽约孤儿院中所有经历后,将他送到这个他所仅知确实安全纯洁的“乐园”。
荣是他在德圣拉琪尔斯头一个认识的孤儿。
他们成为兄弟是从两人头一次见面,便由荣单方面决定下来的。他要做他的老大,要丹做他的“马子”。而那个时候荣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孤儿院暴走族兼街头小混混,满嘴的江湖切口听得丹一愣一愣,完全反应不过来。于是,他把他的沉默当成默许,得意洋洋地搂着他的新欢在院中四处招摇。
跟着便上演“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全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