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的时候对他下手。二来,由于格杀令的缘故,他也怕有人动不了自己,转而向他重视的人发难。
我接到消息,第一时间确定儒纳伤势无碍后,便按法赫要求的,直接把他转至纽约CLIE下属的诊疗医院。
刚刚处理好这件事,已经有纽约警察找上门来。
18、中
一番交涉下来,我才知道,纽约警方扣住法赫不放,并不仅仅因为“红鬼洛云”在为情隐退之前,曾涉入多桩谋杀悬案。他们正试图将他和儒纳受袭这件事一力指向“红鬼洛云依照格杀令射杀12人,重创包括凑巧介入并试图制止枪战的澳洲国际特警在内的17人”的局面。而且,他们甚至并无丝毫掩饰这一企图的意思。
一时间,我忽然意识到——在这样的时机下,只要我向纽约警方提供的口供稍有偏向,比如提一提下午丹特地叫我把儒纳叫出来跟着法赫的原因——于公,我将很容易的帮助这些纽约的同行……或者说,纽约前同行们就此轻而易举地将世界排行第三的职业猎人红鬼洛云永远的留在囹圄之中;于私,我也能很方便地让儒纳这个对他死缠烂打,令他吃苦良多的情人真正的就此彻底蒸发。
那一瞬间,若说我没一丝顺水推舟的念头,那绝对不是真的。
毕竟,我太清楚红鬼洛云对各国刑警司法界意味着什么——他虽不是两面豺狼那型的丧心病狂,可在“凶焰滔天”这点上也绝不承让多少。假如当初两面豺狼为丹所终结是值得全世界警察额手称庆的事,那么今天纽约警方若能将这红鬼洛云永远封印,亦足该杀鸡酬神。但……我真要为了终结一名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全世界头50名危险人物的罪犯,而顺着这些前纽约同行的“明示”,成就一桩颠倒黑白的罪案吗?
我选择毫无保留地与纽约警方合作。
我详细、准确地把自己自下午接到丹的电话,离开圣…菲达庄园和儒纳汇合到与他分手为止的过程说明了一遍。我没有回避丹特地叫我叫出来的原因,但也没容与我打交道的那几位纽约干探回避在我和儒纳跟踪法赫的过程中,他根本无意、也没有袭击过任何人这一事实。
这些前同行们对我这样的合作应该是失望的。
其中一人在百般提示后,我依然表示“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之余,甚至与我道:“我们一直以为陈先生虽已退出警界,但你以抓捕罪犯,摒除奸恶为己任的追求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可显然……我们错了。”
的确。
他们与我接触前肯定已经了解过我的全套背景,只是显然漏掉了一点——我有时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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