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女人,合则过夜,不合则再见。工作,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衣服,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裸体而穿上。
谁敢同徐培南厮守一生。
那必须是非常潇洒的一个女子,享受精神生活远超于物质,我自问没有资格,即使到今日,我还不算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不能放弃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获得任何应允的盲目跟从。
我摇摇头。
「像你这样的生活,如置身牢笼,有什么味道?」
「你需要一个会替自己接生的女人,我不行,不及格。」
「那么等我回来,也许我会试图适应你的生活。」他朝我眨眨眼。
他?叫他把胡髭刮掉便已经要他的命。我太清楚他,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观察入微,他想些什么么,都猜到七八成。
正如他清楚我一般,他不会为我改变,我亦不会为他改变,我是天生的都市居民,青的山绿的水,从来不曾感动过我,看画,都不挑风景写生的来看,我所感兴趣的,乃是人,伟大的人,不是萨摩亚岛上的一只螺。在我熟悉的地头上,我愿意奋斗,终究会闯出名堂来。
我微笑说,「等你回来,我们再谈。」
那日我睡得早,足十个小时,眼底黑晕自然而消失,洗了头搽上最营养曲面霜,跟着扑粉,前后已判若两人,又特意配好衣服外套,照照镜子,又恢复旧观。
我走到写字间,林小姐:「咦噫!」
我朝她风骚地一笑。
她说,「好极,碰巧可引诱新来的工程师,人长得挺帅,又未结婚。」
我说;「结了婚也不要紧,社会资源有限,能者先得。」
「哗,听听这话。」
为着不想辜负一身打扮,我挺直腰办公。夏天,我想,夏天我要去探访母亲,她一定老了很多,可怜的母亲。
「志鹃,要是爱上有妇之夫,该怎么办?」林小姐突然问。
「抢。」
「志鹃,你不是真这么吧?」
「如果社会怪你,你就说:爱是无罪的。」
她笑。
「为什么不呢,」我说:「我就是这样失去父亲、有一个女人,就是这样获得归宿。」
她还是笑。
我便说:「想想清楚吧。」
我到水缸边去取沙滤水,有一个人对这项设备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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