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不挂的。哪怕只穿一个裤头,她也睡不着。万明也坐了起来,他说:
“我有这里的钥匙。衣子逊不在北口的时候,都是我给他照看这个家。来吧,小肉儿,我知道你想要我。别怕。他这会儿正在工地。”
万明把手伸过来想要抱着方地。方地冷冷地看着他,用十分平静的语气说道:
“万明,请你立刻滚出去!否则,我会杀了你。”
万明被方地的话吓住了。他立刻从床上下来,迅速走了出去。
方地把头深深埋在了怀里。她觉得万明之所以敢这样对待她,就是因为他看不起她。可能他认为像她这样的女人,谁上都可以。反正她也不是什么正经女人。跟那些外卖的“鸡”们没什么两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甚至连这些“鸡”都不如。他不是说,她既不能算衣子逊的老婆,也不能算是衣子逊的情人吗?那她是什么?目前的这个身份,人家都这么看不起她。要是再给衣子逊生个小孩出来,不就更被人轻视了吗?可是,如果衣子逊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他迟早会娶她的话,那还莫不如现在就生。说不定,有了他的孩子以后,她就不会再被人看不起了。孩子可以证明她对他的感情。一个女人,一个像她这样没名没分的女人,肯为她所爱的男人生孩子,这就足可以说明,这种爱已经超出了正常感情的极限。如果还有人看不起她的话,那么这个人就连一点人味都没有了。给衣子逊生了孩子以后,她到底会不会受到别人的尊重,她想了一天,最后也没寻思明白。
衣子逊回来以后,态度十分冷淡地对方地说:“如果你对我是认真的,就准备给我生儿子;否则,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另外,如果一个月之内,你没怀上,说明那是天意,我也就不要了。你觉得怎么样?”
方地二话没说,跟着衣子逊就去了医院。她觉得这样做很公平。尤其对她来说,根本没弄明白到底是生还是不生的情况下。就由老天来决定吧。天命难违,她想。
十一休长假期间,方地再次来到北口油田。她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想怀上衣子逊的孩子。上次她从这里走了以后,就暗暗跟自己打了一个赌:如果在一个月之内她怀上衣子逊的孩子,即使给衣子逊当一辈子情人她都认了,因为她爱衣子逊;否则,说明她跟衣子逊命里注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真就是在走“桃花运”而已。这么想的时候,她的感情里似乎多了一种应该叫做“悲壮”的成分。好像她正在奔赴一个感情的战场。在这场即将打响的战役中,她已经做好了牺牲生命的准备——死了不会感到悲哀,活着似乎也没什么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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