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下了火车以后,没有看到衣子逊。就在她正要给衣子逊打电话的时候,一个矮个的瘦瘦的中年男人笑着向她走来。他自我介绍说,他叫谭嗣雄,是衣子逊的助理。谭嗣雄面相丑陋,小眼睛,眼球有些发红,眼眶四周发青。大嘴,唇色发暗。他笑的时候,让人担心如果没有那对大耳朵隔着,这张嘴会不会两头接上成圆形。牙齿参差不齐,是那种地方病的黄色。皮肤黑黄。头发好像从出生到现在没有洗过,乱蓬蓬的。这身衣服如果脱下来洗的话,脏水可以浇灌二亩田地,再往地里下化肥就是浪费了。脏得不能再脏的鞋子与这套衣服搭配得天衣无缝,恰到好处。整个人从头到脚邋遢得一塌糊涂。以前方地来北口的时候没见过他。因为他一直在工地监工,负责工程所需的一切物资。晚上他住在工地临时搭建的棚子里。谭嗣雄的妻子梅玉跟衣子逊是同事,而且曾在一个办公室共事。每年衣子逊开工的时候,他都跟着一起来。忙了几个月以后,衣子逊通常赏给他五六千块钱。他本人没有固定工作。平时给人家做木匠活为生。他心灵手巧,而且脑子灵活。说话办事见风使舵,爱耍点小聪明。他自诩为三国时期的杨修。但他认为自己不能被害,因为他还没发现有像曹操那么聪明的君主。在衣子逊面前他向来都是点头哈腰,一副奴才相。衣子逊不喜欢他,但又有点舍不得辞了他。对于衣子逊来说,谭嗣雄也算是一根“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他经常有意无意地挖苦他,讽刺他。每当这时候,谭嗣雄总是“嘿嘿”一笑了之,从不跟衣子逊发生口角。对待衣子逊的工程,不管衣子逊在不在,他都能做到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就像对待他自己的事情一样。他知道,否则的话,衣子逊会立刻炒了他。他平生最大的嗜好就是好色。为了方便给工人们送饭,衣子逊在工地附近租了个木板房。木板房的窗户正对着一个不大的歌舞餐厅。歌舞餐厅的大门上写着一副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