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差不多了。你别瞎操心了。”朱莎不想告诉他。老卞一下生气了:“朱朱,你把我当朋友吗?差不多了你会是这样子?跟疯子一样没日没夜地挣钱,脸色白得像张纸、虚弱得好像见风就要倒下?到底有什么事?快说!否则别怪我不把你当朋友!” 朱莎一下子就崩溃了,她蹲在地上泣不成声:“要换肾!我爸爸要换肾!二十万啊,我上哪里去凑这笔钱?没有钱,我爸爸就只能等死!我快要绝望了!我真的撑不下去了!”老卞也惊呆了。回去以后,他不知从哪里凑了两万块钱交给朱莎,算是他借给她的,朱莎没推辞就收下了,现在钱对她来说就是救命的东西,谁肯借钱给她,她都感激不尽。老卞后来给朱莎找了个清闲的活,就是白天去帮人看书店,可以坐着一边看店一边打瞌睡那种,每个月六百块钱。钱不多,但工作清闲。老卞临走时反复交代朱莎不要太认真,差不多就可以了,可是朱莎拿了人家的钱财岂有不帮人消灾的道理,她不但不打瞌睡,反而起劲地帮人推销书,清闲的工作被她弄得一点也不清闲,雇主倒是很满意,只老卞气得没办法。就这样连轴转了二十几天终于到了月底,朱莎坐在床上数数挣来的钱已经够千块了,她把这五千块连同老卞那里借的两万赶快寄了回去,打电话给朱虎,要他收到以后马上取出来,给父亲在医院里找床位住院,天天挤在美玉表姐家也不是办法,她也是自己租的房子啊。“魔魅”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老板现在已经完全信任了朱莎,主动提出增加表演的次数,朱莎一口拒绝了,理由是自己的时间不够。但其实真正的想法是,再好的东西天天吃也要厌烦的,她现在之所以这么红火,完全是因为有剩下三天那些人差劲的表演衬托着,如果她天天来唱,来来回回就那几首歌,客人没有了期待的空间,很快就没有兴趣了,她还怎么吸引人来呢?这二十几天来,朱莎在两个酒吧间奔忙献唱,收到的小费也不少,更奇怪的是,她把点唱的条件定得那么苛刻,最近一周还是有人点唱。不管她是在“魔魅”还是在“深蓝”,总会固定每场有人点一首歌,然后交钱,有时候没等她唱完就走了。她努力地想看清这人是谁,却发现每次都不是同一个人,有男的,有女的,每次只点一首,点完就走了。朱莎直觉上就觉得这事不简单,但她隐隐有种“终于来了”的感觉,她自己问自己,你一直在等待的不就是这一天吗?还在犹豫什么呢?从回到北京起,她就在考虑一个计划,而去酒吧驻唱只不过是实现这个计划的一个手段而已,现在这个计划已经渐渐接近核心了,她已经没有了后退的余地。朱莎告诉自己要镇定,不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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