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时就明白了他的心思,与之相视一笑:“还用问么?当然是兔子尾巴长不了了。也许她有难处,依她的性格是不可能答应段明的。”说话时他自己心里先酸痛了一下。
为了不再想春花,大志默默思索刚才头脑中闪过的几句话,立马取过纸笔沙沙地写着,偶尔停顿一下,大同知道他又“发神经”了,微笑地等着。很快,大志把纸扔给他:“这歌词归你了,拿着玩去吧。也许执著能战胜一切。”大同欣赏了一遍纸上那些嚣张的飞龙和舞凤们:
爱的痕迹
那年秋天,我遇上了你
我喜欢你,清纯的眼睛
你爱慕我,温柔体贴
也许因为我没有大房子
你便婉言拒绝了我的爱
也不再对我有一丝留恋
我的好也因此一笔抹杀
我这傻瓜,总忘不了你
每个夜晚,都默默想你
辗转反侧,患上失眠
抹不掉心中爱过的痕迹
也怕你的第十九次拒绝
只好暗自想你九十九次
当我第一百次想起你时
我这懦夫,竟鼓起勇气
来到你家,送上一枝花
门内的你,满脸惊异
世界上竟然真的有傻瓜
一年后还念念不忘旧情
刚刚受到失恋打击的你
发现爱你的人并无怨言
大同说没曲怎么唱啊,大志说有曲就可以卖钱了,还坐在这干什么。大同不懂这个,只是觉得还算通顺,每段的字都一样多,能在几分钟内写出来至少说明他头脑子够快的。“为什么不写写春花呢?”他略有些遗憾,大志怕把自己对春花的感觉写进去,便敷衍道:“对春花要认真对待,我想写得更好一些。以后再说吧。”
大志喜欢写歌、弹吉他、烹调、喝酒。热爱艺术的人肯定热爱生活,而牛子常在他面前说生活没劲,除了打台球看龙珠,剩下的时间对他来说真是枯燥。为此大志曾即兴写过一首歌词:
浪漫的意义
夜幕布满点点繁星
如同原野上的篝火
我取一颗摁在香烟上
吐出醇厚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