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他们当年在美国读书时就各有专长,是父亲一早订下的计画。可以说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被培养,十四岁的时候已陪著父亲开董事会了。
所以他们在大学毕业後立刻投人家族事业,父亲说真正的经验比学校的理论更有用。这些年来,他们已证明这道理。
“喂,你那朵小百合呢?”以战走开了又退回来追问。
“甚麽你的我的。”以哲不以为然。“小百合还在枝头高展,是她家最珍贵的宝贝。”
“还未表明态度麽?”以战诧异。“现在甚麽时代?速战速决。”
“不能接受速食文化。”以哲淡淡的。“甚麽都要怏,看对眼你OK我OK就成一对,这算甚麽呢?别说浪漫情怀,就连一点情趣都没有。我不要那些。”
“那麽——请慢慢经营吧。”以战大步回卧室。“周公在召我了。”
经过以战的一阵闲聊,以哲熄灯上床後,没能立刻睡著。他想看“小百合”的事。
“小百合”是个女孩子,不真叫“小百合”,而是以战开玩笑改的花名。她是“傅氏”公司楼上另一间公司的职员,或说高级职员,看她每天穿著打扮虽素净斯文,却都是欧洲名牌货,普通职员穿不起。她年轻,从二十到二十六之间,不能确定岁数。她秀气大方有教养,脸上有极淡的化妆,有笑意——却不是真在笑。从容得很有气派——这点是年轻女孩很难做到的。矜持却不过分,亲切但有所保留,就像幽谷中一朵小百合——这是以战说的。
她叫沈可欣。
以哲和她只是点头之交,互相知道名字的那种。有时在停车场取车碰到,也会寒暄两句,仅止於此。巧合的是两人开同一款汽车Lexus 四百,他是银灰,她是珍珠色,颇为英雄所见,以哲一直欣赏她那型的女孩,看她淡而含蓄的笑容也知道她对他有好感,只是现代男子——尤其条件好的那种都善於保护自己,就算有好感也不急於表态,互相在比著耐性。
以哲对她是颇有心的,他甚至想过当有机会时怎样向她提第一次约会。这话放在心头,他还在等时机。
他是那种挑剔的男人,但认清目标後就会锲而不舍!专心一志的,也是宁缺勿滥的信徒。在他周遭的女孩子不少,父母叔伯的女儿啦,大学同学啦,甚至公司有些女孩子也暗暗喜欢他,他却从不假以辞色,决不敷衍,不想惹起误会误己误人。
小百合沈可欣,应该是她了。
一夜睡得平稳!早晨与以战打网球连赢三场,气势如虹。梳洗更衣吃早餐回公司,更是神采飞扬,神清气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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