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车场遇到沈可欣,他愉快的招呼。
“早。”
“早。”她淡淡的笑。素淡的脸带给人无限喜悦。
“他们说你喜欢早晨打网球。”这第一句话居然是她先开口说的。
“是。你也是?”以哲说。
“游早泳。”沈可欣淡淡的。“下午才打网球。”
“啊——甚麽时候一起打一场?”这麽容易就说了约会的事。
这叫缘,是不是?缘来没法挡。
“好。你定时间。”她好大方。
“星期六下午?”很自然就说出来,好像就是应该如此。“马会。”
她点头,目送他走出电梯。
以哲回到办公室,忍不住笑起来。简直水到渠成,有如神助。
整天做事都精神爽利!事半功倍,从来安静沉默的他都忍不住想吹口哨。
晚餐桌上多了以战带回来的丁明柔,他的未婚妻。
丁明柔在投资银行工作,是精明能干,灵活外向的叻女。从美国读MBA 回来,英文程度极好,社交手段一流,家庭背景也不俗,在社交圈小有名气,是标准的九十年代新女性。
她和以战在美国就认识,拍拖却是回港重遇之後。尤其当以战接管父亲事业,独当一面之後,就毫不犹豫地答应婚事,一心一意做傅家的媳妇了。
“妈咪,下午我在‘置地广场’二楼看见一套新装很漂亮,已叫店里留下,明天我陪你去试穿,一定很衬你。”自订婚後,她已自动自觉改叫傅太做妈咪。
“我从不习惯穿太新潮的时装。”傅太摇头。“你买给自己吧。”
“是你的尺码,是你喜欢的样子。”明柔坚持。“让我陪你去。”
“我——”
“就顺明柔一次,她一片孝心。”以战说。
明柔不是大美人,打扮起来却也很不错,是所谓很“出位”的女人,一大堆人中能一眼看到她的那种。她最聪明之处是她选中了以战,而不是让他来选她。
她极主动,凡事如此。
以战看来对明柔相当满意,这个年代娶妻不再求淑女,是“叻”女,能在事业上助丈夫一臂之力的更吃香。真正的富豪大企业家的第二代,都奉行这条律,美女们只能做女朋友。
以哲对这位准阿嫂没有任何意见,这是以战的事,以战喜欢就行。他自己就宁取沈可欣那种女孩子,他怕太光芒耀眼的女人。
“星期六出海好不好?”明柔把视线转向以哲。“以战和我预备去玩风帆。”
“星期六不行,约了人。”以哲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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