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的右手呈放射状弧型喷溅出来。我的心里有种变态的快感。
那个男人终于反应出我并不是做样子要吓他后第一个动作就是“啊”的一声尖叫出来,然后拼了命从我的没有关上的大门窜了出去。估计练百米的哥们都没有他的速度快。声音使事后的邻居报告上了居委会,居委会赵大妈一脸严肃状问我:“小王,楼里不让养猪啊?你怎么还杀猪呢?”我想笑,只是牵了牵嘴角,笑不出来。
第十章
如果你的小手臂上有条大约半尺长的刀疤,做为新一代社会主义文明青年的你会不会还会在夏天穿着休闲短袖衫并怡然自得的悠闲逛在马路上?如果你回答是的话,那你只能算个痞子。只有打过劳改或者是那一代认陈浩南为父的不懂事事的中学生才会恬不知耻的炫耀自己身上的伤疤(包括烟头烫伤,我认为那是一种典型头脑发热下的产物。)和刺青。
我认识一女孩,家庭成分挺好,人长的也蛮漂亮。在每次出门前手腕处都要戴一块宽大的运动型手表,因为年少时候,为感情割了一次腕。现在谈起来,觉的那时候挺傻的。身体是自己的,没必要要糟蹋。
从淼后来告诉我的消息中得知,那个男的,这辈子如果还想混在属于上流的圈子里。那就永远不能够再穿短袖了。
我其实不怕他去报案,我怕的是他不报案。我都有种冲动想去自首了,看看他在得知闯入别人家里非礼并且带有强奸未遂的证词后会有怎么样的反应。
事发的当晚,在砍伤人后,淼和已经半冷静下来的我大吵一架。哭着喊着要死要活的骂我冤枉她,要是偷人的话。不会去开房,还非得回我家做什么。这里我没有提起她的那处房子,因为她的房子已经出租给了一套新婚燕而的夫妇。我吱吱唔唔也没说出了一个四五六,心里却已经承认了自己的冲动行为。但我敢确定的是,没有任何一种男人在看到自己女朋友被人抱着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冷静并且客客气气的问明事实真相。如果真的要像我所说的这样的话,我有权利怀疑那还是不是个男人,有没有资格被人称之为‘爷们’二字。
大吵一架合好最好的方式是在床上,我抱着她。她已经能从容说出那个男人叫曹正涛,西安的一家公司小经理。认识的时候是她和几个女性朋友在西双版纳旅游时遇见的,彼此感觉印象都不错,以后就有了来往。但曹姓人为人比较小器,后来便由于各种原因分开。这次他出差来北京上自己的公司找了自己,淼说了他们不可能了还是缠住不休。淼没有办法,便把他领到了家里,正打算让他和我见一面死了心,我却没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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