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於事无补。我这人虽然在小事情上容易冲动,大事情上从来都是三思而行。
21个月的送货生涯,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挑战期,满足期和麻木期。
在最初的两三个月里,送货的惊险艰辛,收入多少的可追求性,这些都是对我极大的挑战,每一天都有新的餐馆,每一天都有新的面孔,十足的刺激!
等到自己成了主力送货后,想象着自己挣着餐馆里工作的同胞们的一倍工资,开着大货车东跑西颠,威风凛凛,颇有些自豪感。
半年后,大温哥华地区的几百家餐馆基本都跑过一遍,手头的工作就变成了与朝九晚五的办公室工作没有什么两样了,人也渐渐地麻木了。
那些日子里,我的工作程序大致是,在家里吃完了中午饭,12点半左右开上货车去公司上班,顺路把昨天没有送完的货送完;下午2点半到达公司的货场,整理好收到的现金,支票和签单,3点钟开始装货,货少半个钟头装完,货多要装近一个钟;3点半出发,先唐人街,再Downtown,接下来是北温西温,或是温西,本那比,新西敏,高贵林以东或以南,8点半左右回到家里。不过非常忙的时候,也有晚上10半点送最后一家,好在餐馆关门都晚,一般而言,午夜前都会有人。
阿唐太回来的早,负责做晚餐。可能是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阿唐太炮制的猪狗食味道虽不好,却营养成分高,我练掉了在京华沉浮时攒下的一身肥膘,体重稳定在150~160磅。昨天翻出那时的照片,好一条精壮的汉子!悲哀的是,不再送货而饭量不减,今天是180磅,痴肥了20多磅。
日子一长,渐渐地曾经有过的辉煌似乎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身份的认知也越来越难以定位。
一次,送货至一个写字楼,经过一面大镜子的时候,我赫然见到一个头戴棒球帽,足登军用靴,粗布的工装服,推着一辆载满米袋的送货小车,糙人哪!这就是我吗?
还有一次,参加阿唐太公司的一个聚会,一个人问我是否还在SFU读书,我回答说在工作,那人又问高就何处,我说做送货司机。他当时脸上露出的惊诧表情,我今天还能清楚记得。
那时的温哥华,很多的高学历者在从事着蓝领的工作,今天可能更多。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适应环境的能力真是很强。以阿唐为例,毕业后,以一介书生,下海经商,终至市井游侠;出国以来,放下身段,投身蓝领,一年光阴,跻身糙人行列。
偶尔在送货的时候,望着满街忙碌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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