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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一条大财源要被堵塞——打官司的比例不高,都是有油水的。网上还有教唆不打官司的参赛选手也弄个官司打打,可摆脱和大赛组委会签订的不完全满意的合同。
必须想一个好办法。
事先做好公证是个路径。可公证处人家不接这茬,他们没有能理清参赛产品后面的那些历史的能力。有专利证书的倒好办,可大量的参赛产品没有。大部分参赛产品不够申请专利的资格,而且申请专利需要的是时间和金钱,相当一批参赛作品等不起、花不起、也不愿意。
只有依靠另外一个专业机构来帮忙了,这就是潜伏已久的——行业圈。
185章 自定法律
在联机的年代,行业圈已经出现,但还没有获得强势的地位。
和网络时代催生出来的许多新生事物一样,行业圈、在线工作、发明大赛、网络文学等等都长期挣扎在生死存亡线上。而在有了安全方便的网络支付手段,培养成功习惯一分钱一分钱付款的大量新生代网民之后,这些行业生存状态好了很多,不再是社会眼中只会烧钱的精英了。
但它们的处境并没有完全改观。因为它们还没有获得相应的法律地位。话句话说,它们只能靠自己保护自己,而不能指望警察叔叔的力量。
警察叔叔也有难处,网络那么大,抓一个人的成本和人力物力法律依据要多少?网络上的小骗子和不诚信行为怎么抓?叫你们实行网络实名制,一个个还反对。
在网络上,只能依靠诚信而不能依靠暴力,因为电子的力量确实难以作用到肉体。这种论点是极其错误的。对任何事情来讲,惩罚和奖励都是货币的正反面,缺掉一面肯定是假币。
警察叔叔暂时指望不上,不要紧。我们做的是面向最广大网民的小生意,暂时也不很需要那么暴力的终极惩罚。不过我们仍然需要法律的救济。
法律虽然一定是靠在武力的肩膀上的,可不一定非要全程都抱着武力的大腿。经过合理设计的法律(法律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工具,外形相似的东东,质量价值使用效果,天差地别并不奇怪),能在武力出现之前解决大部分的问题。
比如说,给网络上的一些机构,如行业圈之类,以见证的权力——法院可以认可的证据。比如说,给一些机构出具证据的义务,方便受害者收集证据自己找坏蛋的麻烦。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法律要设计好,要考虑的非常周到。
然而,一个合乎公平正义逻辑、考虑周到切实可行的法律出台,是共产主义社会拥有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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