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据以交涉,谋和平而杜共祸,拟向中央以去就力争,故暂离渝,并嘱转告。”26日下午4时,汪精卫召陈公博、周佛海、陶希圣等共同讨论,反复商量今后进行方针及步骤,但无具体决定。
第四章 汪精卫河内遇刺案(2)
12月29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驻香港特派员林柏生主办的香港《华南日报》公开发表了致蒋介石和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的“艳电”。据后来曾经担任过汪伪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的郭秀峰说:“艳电”的文稿,当时是由陈公博、周佛海从河内带往香港交与林柏生的。内容如下:
重庆中央党部,蒋总统,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4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日本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
自去岁7月卢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日本政府本月22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
第一点,为善邻友好。
并郑重声明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之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
日本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则吾人遵照宣言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实为应有之决心与步骤。
第二点,为共同防共。
前此数年,日本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及吾国之军事及内政。
今日本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产国际之扰乱与阴谋,对苏邦交不生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既声明愿为三民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
第三点,为经济提携。
此亦数年以来,日本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今者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