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地区所设的节度使,其性质和魏晋南北朝的都督、刺史相似,以节度使兼
任所在的州刺史。这类节度使多设在中原及东南、西南地区,由中央任免,大多数是文人
担任。节度使直属军队的军职和使府内的文职,大多数是自行任命的。规定的文职有行军
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等,其中任要职者也可以代行节度使职权。次一等的,
可以委派代理州县职务。这些名为幕职的差遣官,无官阶,故此种人必须带有郎官、御史
等头衔。幕职不限出身,文士不论是否中进士,都可以应聘。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推荐
到中央任职。事实上,唐代中期以后的文士,很多都以幕僚作进身之阶,这是宋代进士必
先任幕职的由来。唐代有一种驾凌于州县之上的地方行政机关,叫方镇,又称“道”,是
依山川形势而划分的监察区域。贞观时期分全国为十道,玄宗时分天下为十五道,至唐后
期,全国已被划分成四十余道,每道皆置观察使,雄藩重镇则带节度使,不带节度使者则
带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它们虽仍是使职,实际上已经成为统领一道军政、民政、财政、
司法等大权的行政长官了。州县二级建制实际上变成了道、州、县三级建制,出现了“制
敕不下支郡,刺史不专奏事”的局面。诸道观察使等,一般以所治州刺史或府尹、长史为
本官,其属下除了原来州府下的一套佐僚外,还有一套人数不少的幕府。其中既有都知兵
马使、都押衙、都虞侯、都教练使、都指挥使等带兵打仗的武夫,又有副使、行军司马、
判官、掌书记、支使、推官、巡官等一批文职幕僚,地方事权尽掌于这些人手中。如行军
司马掌军籍、符伍、号令印信,德宗朝常以之为“储帅”。判官,据《通典;职官十四》
云:“掌判仓、兵、骑、胄事”,各藩镇往往尽委钱谷支计于判官。掌书记,《通典
&;#8226;职官十四》云:“掌表奏书檄”,凡文辞之事,皆出掌书记。幕职还常被派往巡
察管内州县,有的本身即兼任州县之职,有的甚至代行刺史之权。中唐以后,这些人实际
上是控制州县的实权派。故《封氏闻见记;风宪》云:“游宦之士至以朝廷为闲地,谓幕
府为要津”。方镇属下之州郡称为支州、支郡。支州刺史往往亦带团练使或防御使之类
的使职,由于方镇一般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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