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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相似事件不同结果(2)
比对康达公司与桃峰县所签条款的不合理,可想而知与承德县所签条款也似乎好不到哪里去,各种苛刻条款中要求的多项费用全部由县里负担,而承德县的财政似乎银根也吃紧,只好转嫁危机拿老百姓开涮,低价征地,群体性事件及血案的成因昭然若揭。
二是“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补偿”。村民们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并强行平整,除了一张村民不认同的政府公告,甲山镇富台子村的一份证明显示:“平整场地之前没签任何协议。平整场地后承德县国土资源局一工作人员来签过同意征占地建厂协议,但没有签过征地补偿协议。”村民回忆说,几乎所有的县领导口径完全一致。那就是,这是承德县委的决定,你们老百姓没有和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利。村民阻拦康达水泥项目建设方施工后,承德县政府25号文件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将付清补偿安置费的期限由原来的5年缩短为3个月。这个被承德县政府称之为做出的最大“让步”。村民们则认为:我们春季种小麦,秋季种大白菜。亩产值可达2700元。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计算,每亩应补偿8万多元。我们的生活水平在1996年就已达到人均纯收入2000元。如果按照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计算,征完地后,我们的生活水平非但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这样的补偿绝对是不合理的。
菲商条款苛刻,地方好大喜功,为上这个项目,迫不得已答应了对方不合理的条件,然而地方财政又不富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群众也不知道县里的这些苦衷,只是觉得征地补偿太低,不符合国家政策,双方一拧,结果激成了民变。不择手段上项目以提升地方经济利益的初衷在情理上尚且可悯,为政绩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却不可原谅。
三是“严密控防下的平息上访”。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的大门从一开始就是关闭的,于是,接二连三的“上访”也应该在意料之中。村民代表前往承德市信访局上访,反映康达水泥项目征用土地补偿低等问题。承德县人民政府在给承德市信访局的“关于甲山镇富台子等村村民上访反映问题的查处报告”中却说我们已经“加大了对重点人的防控力度”。2004年3月11日两个村民代表到北京上访时途经滦平县巴克什营检查站时被强行扣留,被承德县公安局的民警强行带回。村民围在承德县委、县政府门口,直到放人为止。与此同时,皮球踢来踢去,信访部门一听又是承德县来的,立马就说,承德县的事,一定得回承德县解决,我们管不了。2004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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