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再就业培训。总之,哈尔茨委员会方案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大力促进低工资岗位的就业,从严规范年轻失业者的再就业,从而减少他们对社会保障的依赖。对于失业者来说,哈尔茨方案意味着更多的强制就业,而对企业来说,哈尔茨方案减少了过去因劳动法对长期雇用关系法律保护而带来的工资负担,企业可能不用负担保险而雇用短期工和临时工,减少了企业经营风险。
与香港相比,德国无论是失业的规模还是失业率都比香港严重,而且这也是欧洲国家多年来难以解决的顽症,哈尔茨委员会方案也就是要彻底改革德国就业政策,以便达到3年内将失业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而方案以充分地调动个人就业积极性,并强制失业者就业,这可能也是香港解决失业问题的一个好思路。
美国“9·11”事件之后,十分疲弱的香港经济更是雪上加霜。经济增长放缓,失业增加,民众怨声载道。特别是失业问题成了政府及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如政府在2001年施政报告中就许诺将投入多少资金,创造多少就业机会。议员们提出各种方案,借此来舒解失业者之困难,但是实际效果则不尽如人意。何也?关键是政府在化解香港的失业问题上并没有走出传统的思维模式。如通过对劳动力人口的有效管理、劳动时间的重新分配、职业培训而延后进入就业市场、提供就业的信息、增加就业机会、提前加大基础建设投资等手段来促进就业增长,抑制失业人数的扩大。虽政府尽力而为都效果不大。
其实,这只看到香港劳动市场问题的一方面,而没有看到其市场的另一方面。人们都可以看到,在香港的劳动力市场,一方面香港失业率持续高企,失业人口不断地增加;另一方面香港的企业或家庭则不得不雇用大量外籍劳工,甚至不怕犯法而雇用“黑工”。而且无论是经济好的时候还是不好的时候,失业人员领取综援的个案大幅增加。如1996/1997年度综援开支大幅上升47%,近几年情况更是如此。这些现象也就说明了许多香港人宁愿领取综援也不愿从事他们所不喜欢的工作。这表明目前香港的综援失业救济制度肯定是存在着严重弊端的。因此,要解决香港的失业,首先应该全面地检讨及改革香港的综援失业救济制度。
正如哈尔茨委员会方案所表明的那样,改革后的香港失业救济制度不应该是现在的那种不愿工作的个人的“避难所”,而应该成为失业者寻找新工作的桥梁。香港也可以建立一个类似德国的“就业服务中心”,一方面为失业者提供种种再就业的服务,另一方面以立法的方式赋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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