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崩溃的风险,因而会过分持有未对冲的外币债务。结果当贬值发生时,其本币收入不足以偿还这些债务,导致企业或银行破产,并对经济造成破坏性影响。所以,在资本高度流动的情况下,只有两种可选择的汇率制度,即固定汇率制度与完全自由的浮动汇率制度。
也有人从另一个角度来讨论中间汇率制度消失的理由。该理论主张当政府宣布实行某种汇率制度时,要使这种汇率制度具有公信力,就必须使其简单而又透明,公众能够从自己所观察到的资料中确认政府所宣布的汇率制度正是在实行中的制度。这既体现了政策的透明性,也具有公信力,并易于确立国际投资者的信心。而完全的钉住汇率制或完全的自由浮动制,对公众来说既比较简单也容易自己进行核查。因此,各国最终会选择这些可核查的汇率制度,而放弃中间汇率制度。可见,哪一个地区或国家所采取的汇率制度,都是好坏参半,并非说哪一种汇率制度就一定好于另一种汇率制度。联系汇率制度是一种可选择的制度安排,同样也有利弊。至于一个地区或国家选择哪一种汇率制度就在于如何在各自的约束条件下,寻求更适合自己的制度安排。
从经验上来看,采取货币发行局汇率制度是香港一向的传统。从1935年起,香港的汇率制度为英镑汇兑本位制。在这一制度下,香港的银行票据须有百分之百的英镑支持,而港币可按固定汇率兑换成英镑。以后,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港元一直钉住英镑,直到1972年7月改为钉住美元。1974年11月到1983年10月香港采取的是浮动汇率制。1983年10月15日,香港采用美元联系汇率制。这一制度的实质是恢复到了原先英镑汇兑本位制。它实际上仍是货币局制度的一种变体,只不过没有官方的货币局而只有外汇基金,并且港元的发行由少数授权银行进行。从香港汇率制度的演进可以看到,一直以来,香港基本上采取的是固定的联系汇率制度,只不过联系本位不同(或银、或英镑、或美元)。香港以往经济的成功尽管谈不上完全是由于采取某种汇率制度的结果,但相应的汇率制度对香港经济繁荣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来说,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有它的理论依据与历史必然性。当然这种汇率制度有稳定汇率的好处,但它本身也存在缺陷。因为,在联系汇率制度下,香港失去了调节本港经济货币政策的自立权,而且由于汇率本身的不可调节性,从而大大降低了香港应付外来冲击的能力,一旦有投机者狙击港元就可能给香港经济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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