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叫做“跑三排”,甚至有“跑四排”、“跑五排”的。下一排各对上一排负责。这样警察和小偷就成了合作者。警察为小偷通风报信,吃钱放赏。有的见小偷行窃,不仅不抓,反而加以掩护。小偷窃得的赃物,就共同分赃。还有的警察,挂着警察的牌子,实际上就是贼帮头子,这在昆明叫“舵把子”。一个“舵把子”联系有很多小偷,成了祸害社会的毒瘤。
警察和窃贼相互勾结,共同行窃,是旧中国执法部门的一大特色。有的警察为窃贼打掩护,有的包庇窃贼,有的吃钱卖放……形形色色,不胜枚举。
1947年8月中旬,《东南日报》刊载出一条令人惊讶的新闻:“上海市警察局刑事处侦缉科便衣警长邵关荣接获密报,在东方饭店破获盗匪机关,计先后捕获盗犯七名,内有盗犯董省吾一名现任宝山县刑事警察组组长。”(参见《警局调查汤纳理等七名持械抢劫及买赃物一案进地方法院》,上海市档案馆馆藏卷宗,第131号)
原来,7月17日上午10时,上海警察局刑警二科便服警长邵关荣接获情报称:“西藏路东方饭店341号房间内匿有大批持械盗匪汤纳理等。”经邵关荣派人调查,果然属实。他立即派员驰往西藏路东方饭店341号房间,当场拘获嫌疑犯汤纳理、杨存厚、沈阿庆、柴觉迁、董省吾等5名,并查获钻戒及手表等物。据被捕者供认,上述物品均抢自兴安路麦赛坊1号的朱姓家中。
警员又于当日在宁海东路春江旅馆23号房间,拘获同案犯应阿兴,并由其领往南市四牌楼永安里7号起获手枪两支;又在福建路大江南饭店359号房间抓获收买赃物者邵敬昶,查获赃物翡翠钻石等物。
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证实董省吾是在东方饭店341号室匪窟内被拘获的,当时即在其身上搜获宝山县警察局刑事警察组组长证件一张,他亦自称在宝山警察局任职。
经查证,强盗汤纳理与董省吾系幼年同学。1947年6月间,汤纳理在成都路修德新村弄口遇见董省吾,便托董省吾代向宝山警局谋一刑警职位,董一口应允。汤见董虽是刑警组长,身边并无枪械,遂告诉董,准备赠送董一支枪。次日,汤将毛瑟小手枪一支及子弹3粒携至修德新村4号董的住所赠予董。后于7月9日,汤又携带手枪两支及子弹6粒至董家。董乃向汤索取照片三张,以备向宝山警察局申请谋职,并代领枪照。董在携带上述枪支至宝山申请登记时,因枪的来历不明被扣于局中。
“窃”与“禁”的利益趋同性(2)
据汤纳理供认,董省吾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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