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查到白粉一事,经反复讯查,未能证实确有白粉被搜出。
又据案犯周仲谋等供称:5月29日下午2时左右,他们在广西北路太平洋旅社5号与在逃犯翟清亚等聚议后,一同前往盛泽路47号,同样以搜查白粉为由,持枪抢劫到金戒等财物后,逃回太平洋旅社分赃。
“窃”与“禁”的利益趋同性(3)
5月30日下午2时左右,他们在大陆饭店417室与宪兵周仲谋等聚议后前往汉口路曼伏大楼,也以搜查白粉为由,持枪抢劫。
在同案逃犯翟清亚提议下,他们伪造了两张检举汉奸呈文,由任家贻批示后以便冒充公务人员,施行诈术。该案侦察中查得,案犯顾根生于5月15日下午4时许,曾犯有假借市保卫总团长名义,向市商会会长王晓籁诈骗 50万元一案 (以上资料来源于上海市档案馆藏卷宗,第131号)。
这是一个有宪兵、警察合作的盗窃兼诈骗团伙,可见当局政治腐败、治安混乱之一斑。这一宪、警与盗匪合作抢劫的特点在于,以搜查白粉(海洛因)为借口而行抢劫之实。他们事先得到一定的线索,侦知吸食白粉或以前曾吸食白粉者的住所,以宪、警执行“禁毒”、“法令”的身份,在民间抢劫,这就比一般盗贼作案容易得手。而他们搜查到的许多毒品赃物,是准备高价售出获巨额赃款的。此案表面上看,是个别宪、警所为,实质上所反映出的是一个深层的社会问题。
个别宪、警与窃贼互相勾结,在利益一致的驱动下执法犯法,是旧中国法律腐败的一个重要见证。而当这种利益驱动发展到由警察机关包庇窃贼的程度时,其危害性就更大了。下面这一案件就是一个实例:
1948年2月,上海发生了一起盗贼杀害外籍厂主的要案。
被害人科雷纳(K·RENNER)男,61岁,德国籍。该人为上海定海路350号冶和啤酒厂厂长兼工程师,住于该厂四楼。其妻安娜·科雷纳,女,57岁,德国籍。
案发于2月25日凌晨零时50分。当警方得讯后赶往现场时,查得盗匪等已在该厂三班职员报告警察局前逃逸,警方在现场看到第一被害人厂长科雷纳躺在地板上,由该厂请来的外国籍医生证明,已经气绝身亡。只见死者面部有血迹,并稍有伤痕,手腕上尚铐有手铐一副,楼梯栏杆上遗留白纱绳一根,地上衣服零乱,狼藉满地。警方当场拍照,以备查验储案。
据第二被害人、即科雷纳之妻安娜·科雷纳诉说:24日晚上10时许,她已在寝室睡眠,突然听到写字间内她丈夫与人谈话的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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