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我的那位老乡根本不领情,在他的死缠烂打之下,那位美女终于恼羞成怒,在大庭广众之下指着他的鼻子用标准的朝阳话骂了一句“你潮啊!”这哥们挨了骂还不知道,反还以此为荣,到我面前炫耀说“我那口子(此称呼全世界只得到他一人承认)今天夸我了,说我潮!”。当时我听了差点没笑死,害的我还得废半天劲给他解释 “潮”字的意思,以免他在闹出类似的笑话。
出了托儿所就得上学前班——当时我们都叫“育红班”,据说这是文革留下来的名字,一直用到现在。上了育红班,那就等于“一只脚跨进了小学,就是一个大孩子了”,我们的父母如是教育我们说。但是,我却没看出来我们究竟大在那里,在我看来育红班绝对是一个非常尴尬的存在,上育红班的和那些小学三四年级五六年级甚至是一二年级的孩子们相比是小不点,而要是和托儿所那些肩膀上别着手绢出门还要拉着绳子走的孩子相比,我们绝对是大哥大。这种身份使我们在犯错时在不能受到托儿所孩子的待遇,轻易被大人们原谅,因为我们是上了学的大孩子了,同时,我们也不能融入那些真正的小学生当中,因为,我们只是在上育红班,“还不是真正的小学生呢”。
1989年的那个夏天我家做为拆迁户,落实政策分到了一栋两室一厅的楼房。我上育红班的时间也因此被耽误了几天。搬家前几天,周围那些还没搬走的远亲近邻纷纷来我家祝贺乔迁之喜,顺便像我家要一些不宜带入楼房的东西,如鸡笼子、狗食盆、大号花盆以及装在笼子里的鸡、用那个狗食盆吃食的狗、和长在那大号花盆里的石榴树。其中,那条狗的送人让我伤心了好久。
那狗名曰“冬宝”,意为我魏冬冬的宝贝,与《编辑部的故事》里葛优扮演的李冬宝没有任何关系。我当时很喜欢那条狗,因为它是陪着我长大的。我有什么东西都和它一起分享。那是我的宠物,虽然说大了些,在那时我几乎几乎拿它当马骑。此狗血统高贵,其母是德国原装立耳黑背,父亲更牛逼,是真正的内蒙古草原狼。继承它父亲的血统,这狗凶悍无比,半夜眼放绿光,咬人专咬脖子。而且这狗只对我家人忠心耿耿,对待外来生物毫不留情。我一生之中挨过三次狗咬,前两次都是它替我报的仇,将咬我的罪狗毙于牙下。此狗当年咬便凌源英雄无敌,颇有一些名气,曾只身与酱油厂的六条本地土狗激战,最后咬死三只,重伤两只,只剩下一只落荒逃走,而自身毫发未伤。后又与分局房产科的一条军犬单挑,在付出一条腿被咬伤的代价之后,将那条军犬咬成了高位截瘫终生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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