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一古老法则的传统社区。面对丈夫多年的持续性暴力,翟玉琴寻求过离婚,但那只是许多受暴已婚妇女通常采取的无谓反抗。施暴的丈夫们不会轻易地让妻子摆脱他们的控制,当时的法律——1980年婚姻法,也没有在离婚问题上给予受暴一方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救助。另一方面,80年代初期,对受暴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几乎没有建立。在家庭暴力问题上,当国际人权保护思想还没有广泛普及之前,整个社会的观念还深深受着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束缚。一个弱女子,她惟一能做的就是在这种依旧男尊女卑的社会和家庭结构中“忍”。当她的忍耐达到了极限,她又会去寻求其他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时,社区中人们通常的解决办法对她起着巨大的启示和指引作用。要么自杀,要么杀他。翟玉琴选择了后者。促使并支持她这样做的信念就是“杀人偿命”。
叙述人胡凤玲
访谈人宋美娅徐翠香
访谈时间2001年8月25日访谈地点延庆县城胡凤玲家
录音整理宋美娅徐翠香
文稿编辑宋美娅我站在延庆县汽车站门口,等候县妇联李自平副主席。这时,一辆人力平板车拐了个弯停在我面前。愣怔间,李主席过来抓住了我的手,在她身后,一位满脸笑容的中年妇女热情地对我摆着手:“上车吧,上车吧。”“她就是你要找的胡凤玲。”李主席给我介绍。
胡凤玲,39岁,江苏人,从小没有上过学,现在经营小餐馆。她于1984年随夫来到延庆县,1992年开始遭受丈夫的暴力,1995年离婚。现在的她,白白胖胖的,一对半月形的金耳环很醒目,映着她红润的脸庞更加喜庆。她总是笑着,在她身上,一点儿看不到曾经受虐的痕迹。她和李主席闲聊中说,她新近刚买了一套商品房,正装修,她经营的小餐馆生意一直很好,都是回头客。可见胡凤玲的精神状态和经济状况都是挺不错的,这在我访问的受虐妇女中可是不多见。但胡凤玲走到今天,也有一个艰难的过程。
访谈时,胡凤玲16岁的女儿王晶和李自平副主席也一起交谈。胡:说实在的,我跟她爸爸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想起来还是挺伤心的。
我是江苏人,跟着她爸爸嫁到延庆来。我和我妈妈,母女两代人都是一样的命运,我妈妈就是受我爸爸的打,我们那时候不敢拉架,我爸爸特厉害,把我妈的头皮都揪掉了,到现在也没长上头发。我9岁时,我爸爸妈妈离了婚,我、我哥哥和我妹妹三个判给我爸爸,我姐姐和我弟弟判给我妈妈。后妈上我们家没多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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