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另一种生活,表面热闹成功,貌似很休闲的生活,甚至有时还会觉得自己置身在另一座城市里,一个更陌生、冷漠的街道城区。岁月带来的结果是:不仅相爱的一对男女分手了,城市和城市之间也分道扬镳,形同陌路人了。新楼房和旧民居之间彼此说着再见,有时甚至白眼朝天,恶语相加。在如此陌生的新城区,我如何寻回往日的爱情?怎样去把对英子的思念放到一个妥当的地方?我们中间谁更无望?今天的我,还是昨日之我?
我的第一把吉他是和……,至今我仍难以分辨,哪一个形象更重要,更其清晰且震撼人心……。
1978年,那是知青时代的夜晚。知青们从那天春天开始闹着回城,在我们这里这样小小的县城,也闹了一出集体去县政府门前静坐绝食的大行动。县政府门口墙上还破天荒贴出几张大字报。那是我记忆中有关大字报这种丑事最后恐怖的印象,从那以后,这种噩梦般的文字形式至少从我个人的生活中销声匿迹了,完全引退进了人类文明的茫茫黑夜。那几天,我到县城政府门口看热闹,看见黑压压一群人坐在地上,并不算吃惊,因为以前这种人多坐地上的情景很多。讨饭的乞丐,汽车站火车站广场,候车室里,还有乡下放露天电影的打谷场上,军队的操场等等;但一看见大字报,人立即就本能地往后退缩,仿佛嗅闻到了一种污迹未干的血腥味。这种感官反应,是源于我这辈年龄的中国人特别的童年记忆,源于文革。文革时候我们全太小,四五岁的样子。对那种非人的影像见识太多,却又无从消化,一直淤塞在精神的肠道里。平常不知道,一旦触及,会特别害怕,反应特别大。我当时就想,这帮老兄兄要倒霉了!世界未日。中国汉字,若要想叫它杀人,就用墨汗刷到墙上去,就有一种似乎比刀刃还更吓人,锋利邪恶的感觉,我想这是一名文革男孩对汉字形式的一种鉴定。我幼年就已经尝过这个味道了。我有一半识字课,就是在满世界张贴着的大字报口号上,在大街小巷乱钻乱看中学会的。1966年全城像下了一场大雪般覆满了这类邪恶的满街张贴的纸张。风一吹哗哗作响。到处全是浆糊和没干透的墨汁味道,我从此对毛笔和中国传统的墨敏感。我本能地躲避有这两样东西在的场所,所以我对“龙飞凤舞”这四个字的成语很反感。认为它的骄纵后面颇有一种要人命的危险味道。它似乎暗示了一种很可怕的文化人格。我自然不会去从事书法,我知道这有点因噎废食,就是没办法改变。那年知青绝食也闹了十来天,后来结束了。到了夏天,有一天夜里,很闷热的夏天头,我已经睡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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