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的风格一样,一如既往地欠cao。
[每次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当兵,我都用一个答案回,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现在,三年还没到,我要食言了。]
他作为第一个去骆安淮的房间看到对方人去楼空的人,选择将桌子上的那张纸条拿走,藏起来,没有让任何一个人知道。
他现在还是没明白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明明气的要发疯,忍不住冷笑,可是还是将那张没用的纸条收了起来,到现在都遮掩着,像是凯尔斯科尔对待小姑娘送的手工的态度。
真他娘的恶心。
“他就是个小混蛋,你又不是不知道。”
“可是我当时气疯了,所以和他打了一架。”
“你确定是打架?”秦南岳不信,骆安淮有傲气,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不是争强好胜的人,他的傲气一般是撒在自己身上,要是有溢出来的那部分,往往都撒到他身上了。
“没,他没动手,光我动手了。”
果然。
秦南岳就知道自己一猜一个准,可是……
“你打他了?”
“啊?”凯尔斯科尔没反应过来,觉得秦南岳问的这句话有点别的意思,但还是小心翼翼地“嗯”了一声。
“哦。”秦南岳从地上撑起来,然后用军靴踢了一下凯尔斯科尔,“来,你不是要训练吗?还躺着干什么,起来。”
“……”
忽然之间,凯尔斯科尔觉得自己好像被公报私仇了。
作者有话要说: 骆安淮的机甲名叫“青陆”,是古时候称月亮的轨道。我觉得蛮雅的。
☆、第七章 金鳞曾在
第七章金鳞曾在
秦南岳回到房间之后打开抽屉,里面有一个小盒子,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枚橄榄枝勋章,它的下面压着一张纸条,就是骆安淮的离别信。
秦南岳不需要将勋章拿起来去看上面到底写了什么,他早都将那段话记住了,有时候甚至还会在脑海里无限自动循环,简直要将人整疯魔。
他不知道要怎样对待骆安淮,就像是小时候不知道该怎样去对待那些娇软可爱的毛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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