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包烟来放在桌上,一根接一根地抽,转眼之间就满了烟缸,却谁都没有住嘴的意思。室内浓烟滚滚,女主任坐在一边看着两个大男人公牛似地犄角相抵着比谁更牛逼,呛得热泪直流也只能把不满藏在心里,打开窗户,又替我们倒过两次烟缸,直到浓烟蔓延到进别的办公室引发抗议,才壮了胆子让我们到外面去抽。
若智提议喝酒,我说好。站在小商店的柜台前,打开一瓶白酒,分作两杯,我们端起来,一口气喝完了各自的那份,在漫不经心里,我们完成了两个男人之间的较量。相视一笑中,我们从此成为莫逆之交。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兄弟,今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我心说狗屁,你三天两头换情人有过我的事吗?
我在兰州的第一个朋友就这样诞生,他在身体上高我半头,我在气势上压他一头。在我组建工作室时,他因为祸害了无数女同事早被报社除名,已在家赋闲半年。我收编他时特意签订了一份有22条约定的协议,简称22条军规。其中第22条就是规定他必须管住自己的生殖器,在工作期间不得对同事或我们的采访对象有任何性方面的骚扰与来往。
这个想法缘于他平时的恶习。面对一份宽松的工作和性自由,尽管屈辱他也只能选择前者。我知道美国如果给他们的士兵也制定出一条管住自己生殖器的军规,在日本的冲绳岛上,当地妇女就不会遭受美国大兵的强暴。
在一家酒吧,我们采访着那个叫江玲的女人。她说她是天水人,有个老公,现在成了别人的丈夫,还有个女儿,也一起被别人抚养着。她忽高忽低的讲述毫无章法,像一团可以膨胀的乱麻,全都塞进了我的大脑。她两个小时的废话我总结成了一句:在水之湄,遥望彼岸的幸福。
若智两眼放光,一副见了女人就骨头发软的贱样,时时处处表现着殷勤。
采访结束江玲还赖着不走,说要请我们吃饭。似乎把我们当成了街道办事处之类可以为她伸张正义的地方。在采访之初她就明确要求我们能让她的事迹见报,以她的不幸来鞭挞天下所有的负心男人。
我对江玲说:“我们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