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应该见好就收的。我也忍受不了分离的折磨啊。
我对她说:“希望不要有下次,好吗?”
“好的好的”,我几乎可以想像得到她在电话那边拼命点头的样子。
在她的“强烈需要”之下,我跑去她们宿舍了,才到楼底下,她一下子从柱子后面冒出来“吓”我。真是高兴死我了。
我拉着她一起去食堂吃饭,她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做出“喂我吃饭”这么亲昵的举动,我浑身酥软。
经历这个小小的波折,我们好似比以前更好了。有一句歌词为证: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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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是什么?就是昨天在路上踏到一坨狗屎,今天鞋底又再次光顾,全然忘却昨日之难堪。人生的轮回,简单说就是相似的历史,不仅有踏到狗屎,“卡拉OK”比赛,还有运动。
年龄增长了,我们玩的球理应变大。所以,系里将要举办的是篮球比赛。
可惜,这是一个高个子的“天堂”。这个时候我才迫切地感觉,高个子除了可以撑住塌下来的天以外,还有很多用处。假如不参与这项活动,又不符合我的性格。因为我在《自我鉴定表》上从来都是这样描述的:活泼,外向,诚实,勇敢,热爱集体活动。
何况,我是干部。
皓崇是最得意的。在此我极不情愿地透露他的身高:一米八○!爱打篮球,而且没有油肚!他常常恃此以令诸侯。这下可好,他可以在风光旖旎、少女如云的操场上尽情地显示他那魔鬼之父的身材了。我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揶揄他:“篮球有什么玩场?不就几个人抢着朝筐子里扔个萝卜吗?”
他向我吧嗒吧嗒地眨眼,嬉笑着答:“足球有什么好玩的,一堆老男人冲着一个破瓜踢。”
无可救药。
我们认为可以把他开除舍籍,理由很简单:我、肥典、木乾、F君、丢丢因为生理和心理原因均不爱打篮球。皓崇不吃这一套,说要买Adidas的运动短裤来彰显他匀称健美的身姿和出神入化的球技。
我们长期遭受打击的群体呼吁:抵制看球!
实际上,第一天比赛日所有人都去了,比看足球还齐。
丢丢说:“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说话像放屁呢。”
肥典说:“你别傻了,我们是来找有没有美女的。”
大家均点头赞许。
一声哨鸣宣布比赛开始。
有些情况确非我意料得到的。(此话耳熟?)实话实说,皓崇打篮球时真帅,一点也不因为稍微高大而显出笨拙,同样看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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