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这栋楼里的二十四户住家,除了隔壁的孙阿婆,我一直弄不清谁是谁。
一大片晒物中,我找到自己的白棉布床单,收了,仔细地叠好了抱在怀里,床单上有淡淡的香味,是阳光与洗衣粉的清洁温暖的香味。
靠西的墙角,纠纠缠缠地生了一大片迎春藤,灰褐色的枝条一根根的纠纠缠缠地伸出强韧开张的线条,根根枝条上烟花似的爆放着金黄色的小花,如火如荼。
楼墙外的一株拔地而起的梧桐树,枝杈间亦开始打花苞了,一朵朵的,淡淡的紫色,只得鹌鹑蛋一般大。
风的密度似乎开始稀薄柔软了,风中隐约含着一丝甜绵含混的花粉气,一蓬蓬地吹在脸上,有种类似被抚摸的感觉(不带一丝欲念的抚摸)。
太阳正在开始落下去,傍晚正在降临,但是天边却不见半片晚霞,天空仍然呈新鲜透明的淡瓦蓝色,看上去高远而辽阔,春日迟迟,春天一来,黄昏即将日渐悠长似缓歌了。
是的,不知不觉的,春天来了。
春天来了,唐可德来了,似乎有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我赢了,不费一枪一弹,我什么也没做,即将一个男人从上海滩最红的电视女主持怀里“抢”了过来,这个男人,他说他只爱过我,一直都是,他跟彼女在一起,总是她送他礼物请他吃饭,现在他在我家里,他在给我做饭。照说,我应该觉得快乐——至少比前阵子快乐一点才是,可是,为什么我没有?我爱唐可德吗?如果我爱他,为什么我不快乐?我不爱他吗?如果我不爱他,为什么我要跟他在一起?
且先不去追究(深挖)关于爱情的抽象问题,先说说具体的细节问题。
我一个人的时候,一室户的窄屋虽然算不上什么豪华香闺(虽然亦捉襟见肘了一点),但至少可以收拾得一尘不染清清净净的,可是,现在凭空多出了一个魁梧壮悍的男人,巴掌大的屋子忽然缩水似地变得只有弹丸似大,摩肩擦踵磕磕碰碰的。
如果仅是挤一点,似乎倒也可以忍受,关键的障碍,是他的脏臭。
是的,我嫌(简直厌恶)他脏臭。
因为上班要扛摄像机,他现在只能穿运动鞋(耐克与阿迪达斯各一双轮换着穿),每每一回来,脱了球鞋,整间屋子即弥漫着一股脚臭味(脚臭,鞋袜也臭),说了他几次,他后来有点自觉起来了,进屋脱了鞋,即用一只塑料袋将鞋子装起来藏到门后头的角落里,然后拎着拖鞋去卫生间洗脚、换上干净的袜子再出来,可饶是这般,那脚臭味仍似若隐若现的无处不在。
如果只是单纯的脚臭倒也罢了,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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