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落取”、还是“落取”。是因为文化考查不合格?我想过去的老师同学可以替我回答。是因为政治审查不合格?这个问题就不象解数学题那么简单,所谓“合格”的标准是什么?“不合格”的依据又是什么?怎样看待一个人在政治上是“合格”或“不合格”。起码,我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这个条件够吗?当然,有人提醒过,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就不是那么简单,何况还是属于“海外关系”。尽管我一再作出努力,到工地劳动,在街政府积极工作,仍然无法抵消他们的不信任。我想一个残疾人不论是肢体残疾,五官残疾,弱智残疾,还能得到社会的同情帮助,唯独“政治残疾”,要受到岐视打击,压制排斥。
看来,我在为别人不切实际的怀疑负全部责任,成为他们手中的牺牲品。我只感到悔恨的是未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未能如愿地将自己的聪明才智献给祖国的科学事业。至于个人的幸福,我没有更多地考虑,从生存的角度看,随便干些活儿都可以了却这一生。
八十年代以后各种冤假错案,历次运动遭受迫害者,都有了纠正的机会。唯独那些在极“左”路线泛滥时因政治原因被排斥在大学校门之外的“落取生”,永远是个“落取生”,比起来他们也许更为不幸。即使后来有幸参加工作,也是低人一等,特别在讲学历的年代,连个中专生都不如。
八、在人生岔道口
1960年10月,国民经济出现危机,许多新办的工厂纷纷“下马”,不少单位开始“下放”人员,要把“大跃进”中张大胃口吞进去的,又一一吐出来。这一次的对象主要落在那些所谓“政治上不纯”的人身上。
我当时参加工作仅一个多月,且是没有经过街政府的“证明”就进来的。心想,一定会被撵走。教师工作我虽不在乎,这样出来却不光彩,会比当初没有进去更糟,更要受到社会的岐视。精神上也会再度受到沉重打击,这比肉体的痛苦强过好几倍。肉体的痛苦是片刻的,精神折磨却是长久的。我心灵的创伤还没有痊愈,怎经得起又一次伤害。突然,我跳起来,瞪起双眼,咬着牙,再也不能无所作为地任人宰割了。我要抗争,要表白自己的无辜。
我毅然拿起笔,给国务院办公厅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把几年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连同郁结在心头的话统统写出来,把历年在校学习的优异成绩单,还有屡次高考“落取通知书”一并寄过去。我相信中央是明智的,能分辨出是非,鉴别好坏。我在信中强烈地表明自己是一个精力充沛的热血青年,有着美好的理想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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